9月22日凌晨,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一起发生在簇锦万达广场的人员坠亡事件的通报。通报指出,9月21日晚7时左右,该广场发生坠楼事件,警方迅速响应并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37岁的罗某(女性,成都本地人,有双相情感障碍病史并一直在接受药物治疗)于当天19时44分从万达广场3楼平台越过护栏坠落至负二楼,不幸砸中了70岁的路人李某(女性,来自四川省南部县)。两人虽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施救,但仍未能挽回生命。
此次事故引发了关于法律责任的讨论。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的袁三慧律师解释道,坠楼者因其行为致人死亡,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鉴于坠楼者已去世,其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坠楼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也将面临一定的赔偿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主任则指出,即便坠楼者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仍可能被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造成的死亡后果负责。因此,赔偿责任应由坠楼者的遗产来承担,由其继承人执行赔偿。同时,付建律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损,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家属可先与坠楼者遗产继承人及商场方面沟通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此次事件不仅是一场悲剧,也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精神健康问题的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