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任何充份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陈景润证明的是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能拆分成一个质数以及一个因子不超过2个的数的和,同时欧拉又提出了另一个命题: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哥德巴赫猜想说的是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一定能拆分成两个质数之和,哥德巴赫猜想有什么作用,陈景润怎么证明1+2=3的陈景润证明的是“1+2”,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现在通常把这两个命题统称为哥德巴赫猜想陈景润是怎样证明“1+2“的要具体过程.1966年春,陈景润向世界宣告,哥德巴赫猜想有哪些 陈景润证明1+2过程1742年德国人哥德巴赫给当时住在俄国彼得堡的大数学家欧拉写了一封信。
哥德巴赫猜想有哪些 陈景润证明1+2过程
1742年德国人哥德巴赫给当时住在俄国彼得堡的大数学家欧拉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是否每个大于4的偶数都能表示为两个奇质数之和?如6=3+3,14=3+11等。第二,是否每个大于7的奇数都能表示3个奇质数之和?如9=3+3+3,15=3+5+7等。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它是数论中的一个著名问题,常被称为数学皇冠上的明珠。 实际上第一个问题的正确解法可以推出第二个问题的正确解法,因为每个大于 7的奇数显然可以表示为一个大于4的偶数与3的和。1937年,苏联数学家维诺格拉多夫利用他独创的“三角和”方法证明了每个充分大的奇数可以表示为3个奇质数之和,基本上解决了第二个问题。但是第一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由于问题实在太困难了,数学家们开始研究较弱的命题:每个充分大的偶数可以表示为质因数个数分别为m、n的两个自然数之和,简记为“m+n”。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龙证明了“9+9”;以后的20几年里,数学家们又陆续证明了“7+7”,“6+6”,“5+5”,“4+4”,“1+c”,其中c是常数。1956年中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3+4”,随后又证明了“3+3”,“2+3”。60年代前半期,中外数学家将命题推进到“1+3”。1966年中国数学家陈景润证明了“1+2”,这一结果被称为“陈氏定理”,至今仍是最好的结果。a.任何一个大于 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b.任何一个大于9的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素数之和。 这就是哥德巴赫猜想。 这道数学难题引起了几乎所有数学家的注意。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任何充份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可表示为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这个结果表示为 1+2。这是目前这个问题的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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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德巴赫猜想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猜想: ■1.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素数之和;■2.每个不小于9的奇数都是三个奇素数之和在1742年6月7日给欧拉的信中,哥德巴赫提出了一个命题。他写道:"我的问题是这样的:随便取某一个奇数,比如77,可以把它写成三个素数之和:77=53+17+7;再任取一个奇数,比如461,461=449+7+5,也是三个素数之和,461还可以写成257+199+5,仍然是三个素数之和。这样,我发现:任何大于5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之和。但这怎样证明呢?虽然做过的每一次试验都得到了上述结果,但是不可能把所有的奇数都拿来检验,需要的是一般的证明,而不是个别的检验。"欧拉回信说,这个命题看来是正确的,但是他也给不出严格的证明。同时欧拉又提出了另一个命题: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但是这个命题他也没能给予证明。不难看出,哥德巴赫的命题是欧拉命题的推论。事实上,任何一个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写成如下形式:2N+1=3+2(N-1),其中2(N-1)≥4.若欧拉的命题成立,则偶数2(N-1)可以写成两个素数之和,于是奇数2N+1可以写成三个素数之和,从而,对于大于5的奇数,哥德巴赫的猜想成立。但是哥德巴赫的命题成立并不能保证欧拉命题的成立。因而欧拉的命题比哥德巴赫的命题要求更高。现在通常把这两个命题统称为哥德巴赫猜想
陈景润是怎样证明“1+2“的要具体过程.
1966年春,陈景润向世界宣告,他得出了关于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好的结果(1+2),即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为两个数之和,其中一个是素数,另一个为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1966年,第17期《科学通报》上发表了陈景润的论文。(原文200多页,不乏冗杂之处。)1972年,陈景润改进了古老的筛法,完整优美地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改进了1966年的论文。1973年,《中国科学》杂志正式发表了陈景润的论文《大偶数表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该文和陈景润1966年6月发表在《科学通报》的论文题目是一样的,但内容焕然一新,文章简洁、清晰。该论文的排版也颇费周折。由于论文中数学公式极多,符号极繁,且很多是多层嵌套,拼排十分困难。科学院印刷厂派资深排版师傅欧光弟操作,整整排了一星期。所以只贴陈景润先生在论文之开始:【命P_x(1,2)为适合下列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x-p=p_1或x-p=(p_2)*(p_3)其中p_1,p_2,p_3都是素数。用x表一充分大的偶数。命Cx={∏p|x,p2}(p-1)/(p-2){∏p2}(1-1/(p-1)^2)对于任意给定的偶数h及充分大的x,用xh(1,2)表示满足下面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p≤x,p+h=p_1或h+p=(p_2)*(p_3),其中p_1,p_2,p_3都是素数。
求证哥德巴赫猜想,1+2
去翻陈景润的论文吧【命P_x(1,2)为适合下列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x-p=p_1或x-p=(p_2)*(p_3)其中p_1,p_2,p_3都是素数。用x表一充分大的偶数。命Cx={∏p|x,p2}(p-1)/(p-2){∏p2}(1-1/(p-1)^2)对于任意给定的偶数h及充分大的x,用xh(1,2)表示满足下面条件的素数p的个数:p≤x,p+h=p_1或h+p=(p_2)*(p_3),其中p_1,p_2,p_3都是素数。
哥德巴赫猜想中,陈景润做出 1+2 的步骤是什么.
陈景润与青岛大学教授邵品宗合著的[世界名著欣赏从书【哥德巴赫猜想】}118页写到(辽宁教育出版社):“陈景润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说是指:对于任给一个大偶数,那么总可以找到奇素数p’,p",或者p1,p2,p3。使得下列两式至少一式成立:N=P’+P"(A)N=P1+P2*P3(B)当然并不排出(A)(B)同时成立的情形。例如62=43+19,62=5X11+7。”大家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指对于所有大于4的偶数N,公式(A)成立;【1+2】是对于所有对于10的偶数N,公式(B)成立。【1+1】与【1+2】分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全称命题(全称是指所有的或者全部的,通常用任何,所有,每一个表示)。而陈景润结论将两个全称命题合二为一。这样就变成了特称,即部分,也就是说:任给一个N,不是(A)就是(B)。这样,陈景润的结论就不明确了,也就是说,论题不明确,他的【1+2】包括了【1+1】的部分,这样就违反了现代逻辑学中的一个严格的基本规则,不得随意加入非逻辑前提。大家知道,思维的确定性是正确思维的基本性质之一,任何思维都必须有确定的内容,并确定反映的客观对象,语言的明确是由于思想的明确,而明确的思想必然决定明确的表达方式。...陈景润与青岛大学教授邵品宗合著的[世界名著欣赏从书【哥德巴赫猜想】}118页写到(辽宁教育出版社):“陈景润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说是指:对于任给一个大偶数,那么总可以找到奇素数p’,p",或者p1,p2,p3。使得下列两式至少一式成立:N=P’+P"(A)N=P1+P2*P3(B)当然并不排出(A)(B)同时成立的情形。例如62=43+19,62=5X11+7。”大家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指对于所有大于4的偶数N,公式(A)成立;【1+2】是对于所有对于10的偶数N,公式(B)成立。【1+1】与【1+2】分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全称命题(全称是指所有的或者全部的,通常用任何,所有,每一个表示)。而陈景润结论将两个全称命题合二为一。这样就变成了特称,即部分,也就是说:任给一个N,不是(A)就是(B)。这样,陈景润的结论就不明确了,也就是说,论题不明确,他的【1+2】包括了【1+1】的部分,这样就违反了现代逻辑学中的一个严格的基本规则,不得随意加入非逻辑前提。大家知道,思维的确定性是正确思维的基本性质之一,任何思维都必须有确定的内容,并确定反映的客观对象,语言的明确是由于思想的明确,而明确的思想必然决定明确的表达方式。陈景润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A),所以(A)或者(B)或者(A)与(B)同时成立。”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相容选言推理只有唯一一种正确形式:否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非(A),所以(B)“。.如果陈景润能证明否定肯定式,才能说明他证明了【1+2】。因为相容选言推理有两条规则,1.否认一部分选言肢就必须承认另一部分选言肢,2.承认一部分选言肢却不能否认另一部分选言肢。知识是一种明确无误的理解,没有任何虚假与欺骗可以与之抗衡。在科学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科学体系的建立违背过逻辑,英国哲学家泼普说过,知识的源头必须保持纯洁,因为任何不纯都可能成为无知的根源。
哥德巴赫猜想有什么作用,陈景润怎么证明1+2=3的
陈景润证明的是“1+2”,不是“1+2=3”!哥德巴赫猜想说的是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一定能拆分成两个质数之和。“1”代表的是除了自身以外只有“1”个因子的数,也就是质数。所以哥德巴赫猜想就是“1+1”。而陈景润证明的是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能拆分成一个质数以及一个因子不超过2个的数的和,也就是“1+2”。至于陈景润是怎样证明1+2的,这是绝对写不清的。大概说是使用了一种“筛法”的技术,陈景润改进了筛法。
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证明过程是怎么样的
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证明过程是,哥德巴赫在1742年给欧拉写的一份信中提出了一个猜想,对于任意一个比2大的偶数,即4及以上的偶数,它都等于两个质数或称素数之和,这就是所谓的1加1,也就是说,大于2的偶数可以拆分成至少一对质数,例如,8等于3加5,14等于3加11等于7加7。
在当时,即便是欧拉也无法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此外,还有高斯,黎曼等数学家研究过哥德巴赫猜想,但也都没有证明出来,不过,有了这些数学家孜孜不倦地努力和付出,为后来数学家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一的证明扩展
陈景润证明,对于任意一个足够大的偶数,它可以用两个质数,或者一个质数与一个半质数的和来表示,半质数可以用两个质数之积来表示,例如,21是一个半质数,它可以表示为质数3和质数7的乘积,这个定理被称作陈氏定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1加2。
为了证明1加2,陈景润足足用了几麻袋的草稿纸,这样的成就在没有计算机帮助的时代十分令人敬佩。
反证法是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亦称逆证,是通过断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首先提出论题;然后设定反论题,并依据推理规则进行推演,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最后根据排中律,既然反论题为假,原论题便是真的。
陈景润1+2证明过程是什么
陈景润1+2证明过程: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
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的形式。
陈景润主要成就:
主要从事解析数论方面的研究,并在哥德巴赫猜想研究方面取得国际领先的成果。20世纪50年代对高斯圆内格点、球内格点、塔里问题与华林问题作了重要改进。
1966年5月证明了命题“1+2”,将200多年来人们未能解决的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大大推进了一步,这一结果被国际上誉为“陈氏定理”,其后他又对此作了改进。1957年,陈景润被调到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工作,做为新的起点,他更加刻苦钻研。
经过10多年的推算,在1966年5月,发表了他的论文《表大偶数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二个素数的乘积之和》,论文的发表,受到世界数学界和著名数学家的高度重视和称赞。英国数学家哈伯斯坦和德国数学家黎希特把陈景润的论文写进数学书中,称为“陈氏定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陈景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