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如何调解(发生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如果你是医生和患者发生矛盾怎么办

法律主观:

医患发生矛盾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纠纷时:1、首先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是申请行政调解;3、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法律客观:

医患双方如何调解(发生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即超过诉讼时效后,患者本人或其亲属仍旧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此种情况下,患方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取决于医方是否以诉讼时效届满进行抗辩。
那么,诉讼时效问题解决以后,处理医疗纠纷,又需要哪些材料呢?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2.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证明患者诊疗经过的全部病历资料。这些证据通常由医方提供,患者可以通过病历资料封存的方式,对上述材料进行证据保全,避免医方篡改、损毁等。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同意封存、复印,患方可寻求卫健委协助,或申请法院调取。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医疗纠纷维权,可以说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如果有不懂的,建议大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医患纠纷的调解技巧有哪些

法律主观:

医患纠纷的调解技巧如下: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最好是有公信力的组织;介入调解的时机要恰当,防止医疗纠纷的恶化;假设举例与说服相结合,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死亡等意外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合理运用过失相抵规则。

法律客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作为护士长,如何处理护患纠纷

法律主观:

处理医患纠纷的办法如下: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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