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请问哪位大侠知道怎么申请专利,需要什么资料,关键是需要怎样的流程,去哪个机关办理?麻烦给详细介绍一下,谢谢技术资料的内容提纲(适用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申请)技术资料是申请人提供给专利代理人的,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书的书面材料,该技术资料是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的依据,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与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关的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及其附图说明、申请技术在实践中的实施例等。各部分内容的要求如下:一、名称应当用简洁、确切的语言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不得使用非技术性语言,如:商标、代号、人名、地名、型号等,也不应有含糊的、笼统的词语,如多功能、高效等。二、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这一部分直接指出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的或应用的技术领域。如本发明涉及食品机械领域。三、现有技术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献、资料。这部分是对最相近的已有技术的说明,同时还应说明已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之处,它是作出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基础,便于理解下面引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内容。四、技术内容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采用简洁的语言说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这是第一部分即发明的目的。接着详细描述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该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技术或技术效果,以使专利代理人清楚理解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机械、电子领域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产品的结构特征和作用进行说明。但化学领域的发明还需借助实验数据说明,同时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对目前无法由检测来确定的实验数据,可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说明。这是第二部分即发明内容。第三部分是有益效果,即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特点或进步。五、附图说明应尽量按照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附图。这部分主要对附图的名称、图示内容作出简要说明,可列出图中零部件的名称表。但图面上不得有文字。六、具体实施方式应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这部分内容对于充分公开技术方案,理解和再现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支持和解释保护范围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尽可能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各种具体实施方式,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另外,具体实施方式的描写应当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一致。对公知的技术内容可简单加以描述,但对与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技术特征则应当详细描述,而且还必须从功能上或者对工作过程加以说明。七,权利要求书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本发明的核心,需要法律给与保护的关键部分。也是确定专利是否侵权的依据。技术资料内容的参考说明1.产品类技术特征概括有成分、结构、含量、零部件、元器件、几何形状、技术参数、构成材料以及零部件或元器件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及连接方式等。方法类技术特征概括有动作或动作的总和、完成动作的时间顺序以及完成动作所需的条件,如时间、温度、压力、速度、电场、磁场、频率或波长、方向、功率,还有利用的原料、材料、试剂、催化剂、工具、装置、设备等。2.机械产品是指由构件组成的产品。如升降机、照相机、自行车等等。机械产品必须是由一定的零部件组成,因此,需要说明这些零部件名称、作用与功能、相互之间的配置关系,说明它们相互之间所处的上下、左右、前后和里外的位置关系,才能反映出该产品的基本形态。机械产品的结构分为产品的静态结构和动态结构。静态结构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构成产品所必须的零部件;(二)这些零部件之间相互配置关系;(三)这些零部件之间的连接方式。产品的动态结构是指产品的工作原理和过程,主要是说明各零部件在工作状态时,相互之间的动态配合关系。3.电子(电路)产品是指由器件,如电阻、电容、电感、电子管、半导体、整流部件、放大部件等等组成的产品。在说明电子产品的结构时,需要说明电子元器件、部件之间导线连接的关系或者电信号传递的关系。电子产品的技术结构内容还要求这种由导线连接的关系或电信号传递的关系必须构成回路,否则就说明所表述的情况中还缺少构成所说电子产品的某些技术内容。另外,在电子产品的描述中,需要说明这些电子元器件、部件在这一电路产品中的功能或作用,才能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电子产品的整个状态。电路产品的技术结构内容包括下面三个方面:(一)构成电路产品所必须的元器件、部件;(二)这些元器件、部件之间相互“配置”的关系:a)元器件、部件之间通过导线连接的关系,或者元器件、部件之间电信号传递形式的连接关系或部分元器件、部件之间通过导线连接,部分元器件、部件由电信号传递形成的关系;b)这些元器件、部件必须连接构成电回路。(三)这些元器件、部件在电路产品中的功能或作用。另外,构成电路产品的元器件、部件的材料、参数、型号、性能等内容,必要时应当在技术资料中加以明确表述。4.化学物质发明的技术特征,化学物质一般指组合物及化合物,组合物的技术特征包括组份及其含量记载。如果组份的含量是所述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的,则可以只限定组份;一般情况下,必须对组份原料的通用化学名称、来源及各组份的含量范围予以描述,并对该组合物的生产方法进行简单描述。化合物的技术特征包括该化合物及与该化合物最接近的化合物的通用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必要的物理化学参数、用途以及两者结构上的区别等,还必须对该化合物的生产方法(包括原材料、配比、工艺参数和工艺步骤、催化剂等)进行详细描述。同时,还必须给出证明该化学物质(组合物及化合物)产生有益效果的试验数据及其试验方法。化学方法或工艺发明的技术特征,它是指实现发明所述方法必须的一些动作或步骤,包括原材料及其配比、工艺参数及工艺步骤、催化剂等,工艺参数包括温度、压力、反应时间等。总之,这些动作或步骤的总和应当反映发明的完整技术内容。5.对于办理医药化工、生物基因、信息技术以及上述未涉及内容的专利申请,因技术方案较为复杂、特殊,最好能与专利代理人面谈,详细交流和探讨相关技术内容,以利于专利代理人正确理解发明创造的完整方案,从而顺利地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使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有效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供该产品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立体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内容涉及六个面,应当提供六面正投影视图或照片;有些产品外观设计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提供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或照片;产品设计内容仅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供该面的正投影视图或照片(如瓶贴,标贴等),产品设计内容涉及两个面的,则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图或照片(如塑料包装袋)。视图绘制的要求绘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照片的要求照片的拍摄应当按照正投影规则制作,轮廓应当清晰,应当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和杂乱的背景。注意事项1.各视图(或照片)比例应当一致;2.应按照正投影绘制法绘图,或者按照正投影规则拍摄照片;3.不能缺少反映产品设计要点的视图或照片;4.六面或两面视图(或照片)不能充分表达产品外观设计时,应当有必要的展开图、放大图、立体图、使用状态参考图等图面(或照片)作补充;5.两件以上物品的组合产品(能够分离的物品的组合件),除提供组合状态相应视图(或照片)外,必要时还要提供各自单独的视图(或照片)。申请人对图或照片的制作也可以委托我所办理。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那么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5)授权阶段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如何进行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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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系统各单位,就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应向国防科技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提出。该专利机构将对这类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其它专利申请均应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
申请人申请保密专利或申请人依照国家有关保密条例规定,请求进行保密审查时,均应在请求书上的“保密请求”栏内打“√”注明。专利局受理这类专利申请后,即对申请按保密程序进行处理。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转至按行业归口的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局或总公司进行审查。
上述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4个月内对申请是否需要保密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专利局。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凡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由专利局按保密专利处理,并通知申请人。凡不需要保密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由专利局按一般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要注意的是,只有发明专利请求书中才有“保密请求”这一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提出保密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