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1、 商标 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 商标法 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发给 商标注册 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并未获准注册,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 2、宣告无效的 注册商标 ,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 商标侵权 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 商标转让 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法律客观: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一、答辩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二、有明确的异议理由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三、答辩的时限《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虽然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四、其他附送的材料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一起寄送商标局。五、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六、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七、答辩要点商标异议的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答辩叫中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1、抓住重点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2、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请问一下商标异议裁定要多久
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资料(1—5个工作日);
2、商标局正式受理,下发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工作时间);
3、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18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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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
注册了一个商标,通过代理机构注册的,委托注册机构代为持有,自己本身并未有任何关于商标的产物。也没有实质的对公,对个人的证件。rn注册受理通知书下来后,有另外一家外地的代理公司打电话过来说有人要转让我已经受理的这个商标(受理才一个多月),大致意思就是,委托他们的人的公司名称跟这个相似度很高,他们无法再注册,所以想直接跟我转让,我不想转让给他,所以他说他们会发出异议申请。rnrn问题如下:rn1:异议申请,是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才能异议的吗,也就是商标申请的大概第8-10月后才开始异议的吗。rn2:对方异议申请后,我要多久才能知道其是否已经发出异议。rn3:对方若是以他们公司名称已有经营在先的条件,说我是恶意抢注,那他成功的几率有多高(PS:我是代理注册公司代为持有的,本身无实质的证件)rn4:如果我也去注册一家等同于商标的本地公司,是否届时可以作为答辩的举证。rn5:我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个情况。是否可以按照计划继续进行我的商标安排?每个企业在发展自己品牌的时候都需要注册商标,但是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可控制的问题,例如商标被异议了,商标被驳回了;有时看到他人注册商标提交的商标有问题,会损害到自身的利益时,我们也可以对那个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当出现商标异议和被异议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 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 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南京商标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 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掌握好商标异议的技巧!!!!
1、抓住重点、条理清晰。
针对异议理由,答辩书应逻辑关系清楚、内容紧凑、叙述简明扼要。事实依据要有针对性,抓住重点、有理有据,将有理有据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
在辩驳商标不近似时,首先确定是否属于类似商品,要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然后在同属类似商品的前提下,再辩驳商标不近似,要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分别叙述,同时结合被异议商标通过实际使用取得了区别性方面的叙述,最后明确得出不近似的结论。
3、针性对强。
答辩书中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及异议理由的内容脱节,或者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答辩就是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
4、提供充分的证据。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内容的真实性,因此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所答辩的内容非常必要。
5.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
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第三步:弄清楚异议答辩程序!!!!
1、商标异议答辩务必在一个月内做出;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办理递交后一个月上下,我国商标局会下达《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3、6-12个月上下,商标审查联合会对商标异议开展裁定,下达《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
4、商标异议彼此的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气的能够在要求时间内规定审查联合会对该裁定开展复这审,假如对复核裁定不服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商标异议,由人民法院对商标异议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