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如何使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之所以法律当中规定了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就是为了防止公司日后破产,没有相应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 可以进行使用,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 公司注册资金 如何使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如何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进行使用的, 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 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使用,验资完成后注销。 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的资金出入和结算使用。资本入账时同时现金也收到入账,资本帐一般不会改变(除非增资或法律容许的股本减少),但现金帐上反映的现金可合理动用。在 公司注册 完毕后, 注册资金 使用的帐户不再需要,凭公司证件把这个临时帐户转为公司的基本帐户,即可以可以支取使用,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 工资 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 注册资金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 二、注册资金和实缴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1)注册资本。 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 民法典 》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 公司法 》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公司法》对各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 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 法规 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2)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当中进行使用,但是如果说地域定的限度,就必须进行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了,这种注册资金,他只是一种象征,主要是对于公司能够承担的法律风险的程度的一种表示。
请问公司注册的资金可以用吗
当然可以使用。
注册资金的使用: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帐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只要到帐24小时以上,就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什么限制。但要注意,工商局查账时一定要有完整的财务手续,净资产不要低于注册资金。
扩展资料:
外资企业
以外商独资形式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10万元人民币的外币。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缴付方式按照外商投资有限公司缴付方式执行。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中外合资企业以实物(含设备)、工业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出资的,可不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由全体投资者签署价格议定文件,确认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