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协议书)

合伙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合同的撰写方式是:写明合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写明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伙合同协议书范本: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项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双方责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再商议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五、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甲方代表: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乙方:乙方代表: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注意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禁止使用的字样
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
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
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
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协议?

问题一:开办有限责任公司后签订“合伙协议”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应该制定的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合作协议。 按照一般情况,有限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就已经制定了公司章程。
章程上已经注明了公司里的所有情况,例如公司地址、公司名称、股东名称身份证号,投资总额、股东投资比例、法人代表名称,如果有固定资产的,还会明确固定资产是谁投入的。

两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有效,但是不得与公司章程相冲突,如果有不相符合的地方按公司章程说话。

因为公司章程在工商局和税务局都是有备案登记的。
问题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5分 在投资额里面有外债,是不需要你们拿钱的。但是,投资额以外的部分,如果是外债还是需要你们按照比例承担的

问题三:合伙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那? 合伙公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公司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其中普通合伙公司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四:个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 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可以口头,但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
问题五:以合伙形式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算什么类型 从法律角度讲,你的问题把你处糊涂也把别人弄糊涂。
正确的表述是:几个人合伙成立有限公司,那他们就是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就不再是合伙关系。你把问题搅混了,其实在法律是要么是有限公司,要么是合伙企业,不会混同的。
问题六:合同中能否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不能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虽然允许合同做自愿约定,但不能违背法律规定,一旦违反法律规定,则该约定无效
问题七:A与B签定合伙协议,然后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是A,公司章程也未出现B的名字,请问? 5分 既然公司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你们签订的“合伙协议”,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它是不影响公司性质的,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你是签订协议入资公司的话,那么你的行为表明你要成为公司的股东,需要变锭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并到公司的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而且变更登记是必备条件。现在公司的章程中没有你的名字,要是也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话,你们签订的合伙协议是不能使你成为公司的股东的,你们所签订的协议的性质是值得商榷的,但是其不是“合伙企业”或则“个人合伙”协议是明确的!这样一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你没有关系,至少对外是这样的,公司的债权人不能找你清偿!协议期满后协议也就当然的失去效力!公司的债权你也没有权利去讨回来,只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去讨要!

问题八:自然人独资的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这个公司为一个独资公司。从登记情况看,其中一人承担法律责任,即登记的法人代表承担责任。
二,你们的协议依法有效,有关法律责任适用合同法规定。因为从你所说情况看,有两人并不公司股东,所以不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你们的合伙协议协议有一定经济风险,你应引起重视。如有不明白之处,请来[email protected]
问题九:有限合伙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不同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设立依据

所谓设立的依据,即设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出资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

注:《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2、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注:《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三、出资方式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注:《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六十条、六十四条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注:《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可见,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且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要求。

四、注册资本

1、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注:《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六十条、六十五条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小结: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合伙企业实行承诺出资制,合伙人如何出资,取决于协议约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五、组织机构

1、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八十二条;第六十七条

2、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注:《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五十一条

六、出资流转 1、有限合伙企业: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有限合伙人资格一般可继承,普通合伙人资格一般不能继承;

(3)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继承及对外转让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注:《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六十条、七十三条、八十二条 2、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原则上,股东资格及股权均可以继承;(4)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更严格规定。 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七十六条

七、对外投资

1、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投资,原则上无限制。2009年11月20日之前,受政策限制,合伙企业在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方面存在一定障碍。随着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于2009年12月21日施行,这一障碍已不复存在。

注:......>>
问题十:非合伙企业的有限公司签订的公司内部合伙协议,是否具有与合伙企业同样的法律效应 1、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拟制的人,即法人。他只是这个公司的法定功表人。
2、你们签订的公司合伙协议,那只是你们股东间的签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只以你们公司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你们股东在出资额范围内就不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句话说,你们的协议是你们个人(股东)间的,并不是合伙企业的协议书,这个协议仅对你们两个有效力。

合伙做生意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写在前面,合伙做生意是很常见的方式,但是很多的矛盾纠纷也往往产生,给朋友感情和财产造成双重损失,事先签订协议书很有必要,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协议书)

二、如下

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扩展资料

格式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

协商目的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条款期限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落款{签署}

签署日期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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