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做汇算清缴(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会计新手需注意)

哪些企业需做汇算清缴(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会计新手需注意)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注意: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哪些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设有异地分支机构的企业,在税务局批准的情况下,都可以在总公司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相关规定如下

总机构、分支机构按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算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总纳税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不得越权审批。凡越权自行审批汇总纳税或扩大汇总纳税范围的,必须予以纠正。

二、下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汇总纳税:

(一)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二)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五)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三、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一)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二)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需要汇算清缴的有哪些企业?


不少人对于企业汇算清缴方面的问题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疑惑,你知道哪些企业需要做汇算清缴吗?来一起看看吧。
需要汇算清缴的企业
一般企业
凡在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企业是否盈利或者亏损,都应该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但是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特殊企业
(1)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分支机构已预缴税款计算出的应补(退)税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文件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分别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和退库。分支机构年度申报与预缴申报的申报方式一致。
(2)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合并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由母公司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子公司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为什么要进行汇算清缴?
财会人在平时工作做账的过程中,一切都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来进行办事的,同理,企业全年所得的年收入,到了一定的季度也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税额,而企业每年缴纳多少税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例来进行执行。正因为会计平时在进行预交企业所得税时会与实际应缴纳的金额有一定差异,所以就产生了汇算清缴这个工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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