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2022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一、2022个税税率表. 全年应 纳税 所得额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个人收入调节税 税率分级
个人收入调节税又称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节税采用累进计税方法:按规定每月个人所有收入(工资奖金 各项收入)扣除缴纳的四金费用,再扣除1000元后即为征税基数,该基数:
1、在500元以内,按5%征税。
2、在500~2000元部分,按10%征税。
3、在2000~5000元部分,按15%征税。
4、在5000~20000元部分,按20%征税。
5、在20000~40000元部分,按25%征税。
扩展资料:
个人收入调节税概况:
中文名:个人收入调节税
开始时间:1987年1月1日
个人收入调节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征收的一种税。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其主要目的是调节公民个人之间的收入水平、体现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
应税项目包括8项:
1、工资、薪金收入;
2、承包、转包收入;
3、劳务报酬收入;
4、财产租赁收入;
5、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的提供、转让取得的收入;
6、投稿、翻译取得的收入;
7、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收入调节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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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4、“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
劳动报酬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这些所得如果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