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速算扣除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如下:
1、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3、年末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对应税率=奖金收入总额÷12对应的税率。应纳税额=(应得工资-起征工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综上述公式求得的速算扣除数,可用直接计算法验证其准确性,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2级验证如下:
用上述公式计算:3000×(10%-3%)+0=210。用直接计算法计算。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3200×10%=320。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3000×3%)+(200×10%)=110。速算扣除数=320-110=210。
拓展资料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计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
简便的计算方法是先将全部应税金额按其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税,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其余额就为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相减后的一个差数。
全额累进税率:是以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优点是计算简单,缺点是税收负担不合理。
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的分界处负担相差悬殊,甚至会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不得于鼓励纳税人增加收入。
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课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应纳税的累进税率,凡税基每超过一个级距时,即分别以其超额的部分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征税。
优点是累进幅度缓和,税收负担相对合理,缺点是计算方法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差。
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结果的差额即为速算扣除数,是为简化计税程序而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超额累进税额时所使用的扣除数额。
个税里的速算扣除数是怎么得出来的
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
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1、1级速算扣除数=0
2、2级速算扣除数=3000×(10%-3%)=210
3、3级速算扣除数=12000×(20%-10%)+210=1410
4、4级速算扣除数=25000×(25%-20%)+1410=2660
5、5级速算扣除数=35000×(30%-25%)+2660=4410
6、6级速算扣除数=55000×(35%-30%)+4410=7160
7、7级速算扣除数=80000×(45%-35%)+7160=15160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金额 -费用减除额-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扣除项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速算扣除数实际上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
扩展资料:速算扣除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速算扣除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用快捷方法。
其好处在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时,不需要分段算出每段的应纳税额,而只要拿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本段的适用税率,再扣除掉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即可。快捷,方便就是它的作用。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
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计算方式如下:
11000元×10%-210元=890元
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