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效力如何规定(免除债务的效力是怎样的)

有欠条但微信上说不用还了

      1、根据法律规定及已有的司法实务判例:债务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根据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无论其债务免除的原因是否成立,均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网友的咨询案例中,他已经主动做出了单方的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事后也不能以当时双方谈及以往的友好感情等是基于特定情境做出的承诺而否认自己的意思表示。况且,他说了“这钱你不用还了,先把眼下的事情解决好,剩下的慢慢说。”对方表示“兄弟,谢谢你!”。      从法律上来说,网友的这种表示没有附任何条件和期限,且在其作出明确表示后,对方也没有拒绝,      则网友的承诺意思表示对两人都有效。      3、网友后面表示“等你以后挣了大钱在多还点给我。”是一种假设,并未设定权利、义务和期限,对方即使表示同意“那肯定的”,也未重新在双方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不构成对方的单方允诺。

债务免除效力如何规定(免除债务的效力是怎样的)

〖结论〗      网友的单方意思表示对两人都合法有效,属于放弃债权的承诺,不能再向对方主张借款了〖律师提醒〗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确立为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手机微信上的聊天不再只是随便聊聊天而已,聊天记录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打官司的正式证据。      所以,大家在网上聊天时应当谨言慎行,不能因为是微信聊天就放松警惕,特别是双方聊到感情的时候,随便一句可以构成单方法律行为的话足以产生设立或者解除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就像本案例中,网友一句话自己的借款就放弃了,无法再主张还款了。      注意:债务人明确拒绝,      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的,那么债权就可以不消灭,      债权人还能继续要账。      对债务人来说,当债权人做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后,      只要你不说话,合理期限过去了,那就可以解释为债务彻底地被免除和消灭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债权债务视为终止。

民法典关于债务免除的规定

法律主观: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一)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二)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行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二)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也即买受人)兔除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不得免除出卖人的义务。,(一)债务免除的性质免除是契约,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免除是债(二)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人对权利的处分。从本条规定看,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免除债务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吗

免除债务会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以及影响:      1、免除债务的定义      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2、债务免除后,债务会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      (1)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      (2)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3)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      (4)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      (5)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3、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货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全部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消失了存在基础,保证责任必然与债务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所以,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时,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被免除的债务会产生归于消灭的效果。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时,债务人无需再向债权人返还免除部分的债务,若剩余还有部分债务,债务人仍然需要履行未免除的部分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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