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谁来登记(谁来通知债权申报登记)

破产债权申报登记程序

法律分析:管理人应该配合人民法院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根据已查清的债权人,管理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书》并附《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材料及表格,以便债权人规范合法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谁来登记(谁来通知债权申报登记)

法律依据:《律师代理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条 管理人应该配合人民法院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根据已查清的债权人,管理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书》并附《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材料及表格,以便债权人规范合法申报债权。

第三条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管理人应与法院沟通并确定合理的债权申报期限,尽量与债权审查时间相适应。同时向法院提供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配合法院在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四条 债权人应当在管理人发出的《债权申报通知书》或法院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依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以表明其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谁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债权申报的程序

关于债权申报的程序如下:   破产申报的程序   破产案件受理后, 债权人 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 债权人会议 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破产申报的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 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破产申报的方式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代理 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 证据 。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 清算 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 债务人 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 债务 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逾期未报的后果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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