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
股权变更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务依旧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效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公司债权人向新股东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承担责任,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