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点
1、物权具有排他性;
2、物权具有支配性;
3、物权是绝对权;
4、物权优先于债权;
5、物权有追及效力。
实现担保物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程序,对于具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在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已到期的义务时,按照该特殊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审查通过后出具裁定,权利人可以直接根据该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担保物,而无需通过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物权保护的方式包括确认权利返还
法律分析:保护物权的方式,包括确认权利、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责任。
(1)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确认物权的归属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2)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这几种请求权性质上属于物权请求权,不以具体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前提,无需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而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3)物权的保护还包括侵权责任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具体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则要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具体确定。
(4)上述物权的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