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为了让自己的权益不收到侵害,借款合同的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借款协议也可以时常提醒借款人及时还款。那么你知道借款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一】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下面是正规借条带利息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学习,仅供大家参考。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今借乙方XXX(身份证号:******* )人民币*****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
借款人签名
日期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二】今借到xxx(出借人)人民币x元整,借期x个月,月利率为仟分之x,按月预先支付利率;并于贰零壹伍年x月x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仟分之x支付逾期利率。超期x个月以上,愿按仟分之x支付利率。未按期支付的利率将自动纳入借款本金。
现已收到全部借款,特立此为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件(附一)
联系地址:东莞市
联系电话:
借款日期:x年x月x日
以上双方借款事实真实有效,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和利率偿还之日自动中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法律费用和其它支出)。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
担保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x年x月x日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三】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份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份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年*月*日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四】今借到_________公司典当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汇入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借款时间以实际到款的为准,此款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账。
借款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五】20xx年12月,王某因做生意周转之需,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未注明还款期限。借款期间,张某碍于情面,一直未催王某还款。
直到20xx年1月,张某因儿子结婚需钱用,才催王某还款,遭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王某以张某之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提出抗辩。
该案中关于张某的债权是否已逾诉讼时效期间,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张某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期间。
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张某并未主张过权利,不可能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开始,张某的债权当然未逾诉讼时效期间。
[评析]该案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而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但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xx年,超过20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应从张某向法院起诉时起计算,所以本案的债务未超过诉讼时效。
借条格式范本正规版(通用6篇)【篇六】一、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
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借款费用》准则,加大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使得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促进企业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的构成核算更加规范。对比新、旧《借款费用》准则,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可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也涵盖了生产周期长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例如飞机、轮船、发电设备及房地产等,而且也可能包括无形资产,因为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所对应的借款费用如果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条件则应予以资本化;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中小企业融资形式购入的无形资产所相关的借款费用,在符合新借款费用准则条件的所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予以资本化。
二是新准则扩大了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除了专门借款外,还包括一般借款,并且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资本化期间可全额资本化,不再与资产的支出挂钩;对于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计算其资本化金额时,需要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最终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三是新准则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新准明确规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同时这一规定与本次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一致,从而取消了采用直线法对折价和溢价的摊销。四是新准则取消了对于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的规定。新准则明确规定,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应该说这项规定对于生产周期长且借款金额巨大的制造业、房地产公司是很有利的,更能反映相关交易的经济实质。实施新会计准则将会提高此类企业的业绩。并且,这种会计处理的变更,带来的不仅仅是企业当前的会计利润增加,关键在于改善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提高经营者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因此有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二、借款费用准则与外资企业税法差异的分析
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具体明确了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以及停止资本化的起点或终点时间,并且规范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企业借款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者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对照税法与会计规定可以发现,借款费用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研究这两方面的差异问题,一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有利于减少企业在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下面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与终点时间以及资本化金额计量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