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比例有哪些)

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

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承担合同责任的方式有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支付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3、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以及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分别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客观: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比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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