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信息怎么查询)

被执行人信息怎么消除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消除信用信息,符合要求可在信用信息安全审查期限内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包括冻结资产、拍卖财产、拘留等。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受到影响。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申请消除信用信息。一般来说,首先需要申请执行法院解除或撤销执行裁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信用信息安全审查,并申请清除不良信用记录。值得注意的是,被执行人申请消除信用信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执行案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或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已经生效;确有恶意拖欠或者迁移财产的情形等。此外,被执行人申请消除信用信息还需要在信用信息安全审查期限内进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信用信息清除。

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清除信用记录?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说明并履行,其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在信用信息系统中长期保存。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消除信用信息,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在信用信息安全审查期限内进行清除。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不良信用记录将可能长期保存。为避免信用记录的不良影响,被执行人尽早解决执行问题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纯岁仔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雀笑,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做汪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信息怎么查

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信息怎么查询)

1. 访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zhixing.gov.cn/),通过该网站可以查询全国范围内的被执行人信息。


2. 联系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查询被执行人信息。


3. 如果您知道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联系方式,也可以尝试通过一些渠道获取这些信息,例如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电话簿等。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信息素养,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如果您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建议您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自己查被执行人怎么查

一、怎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方法一:搜索引擎搜索


通过搜索引擎进行检索,输入关键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名单”等就可以了。


这时,你就可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机构等就可以查询了。


方法二:官网查询


输入最高人民法院,如下图所示,在搜索结果中,认准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这时,就有进入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的入口了。


接下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记录了。这时,你就可以通过名字,身份证,名称等信息查询了。特别是有的企业就可以直接输入名字查询。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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