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法里的年假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工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酬(3倍),并统一在次年1月份核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是多少
当我们工作满一年后,就可以享受年假,年假的天数则和我们工作的时间有关,那么国家规定的年假天数是多少?新职工的年假究竟怎么计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是多少?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休假期限具体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没休怎么办?
如果说,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换言之,就是额外支付日工资收入的200%。
新职工怎么计算年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单位应当保证其享受带薪年休假。假设小明2021年学校毕业后,2021年7月1日进入某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待2022年6月30日满足连续工作1年后,就可以享受年休假了。
此时,如果采用折算的方法,那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应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注: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劳动法规定年假什么时候可以休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