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书怎么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位地址 : 电话号码:
事实与理由:
包括:投诉人工作期间;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何时至何时); 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如工资如何支付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争议; 劳动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何时发现用人单位在何方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
1、
2、
3、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编造,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姓名:
年 月 日
投诉证据:A4纸、内容清晰
1、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复印件
3、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言材料
4、其他证据材料及来源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1)法定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
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的书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若您还有其
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位地址 : 电话号码:
事实与理由:
包括:投诉人工作期间; 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何时至何时); 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如工资如何支付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争议; 劳动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何时发现用人单位在何方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
1、
2、
3、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编造,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姓名:
年 月 日
投诉证据:A4纸、内容清晰
1、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复印件
3、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言材料
4、其他证据材料及来源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1)法定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
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的书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若您还有其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怎么写?
劳动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男,1978年×月×日,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路×号×室
被投诉人:××计算机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职务总经理,经营地址: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路×号×楼,联系电话021-5027××××。
投诉请求事项:
请求责令被投诉人依法为投诉人补缴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少缴的社会保险费,投诉人应缴部分亦应由被投诉人承担。补缴基数按3100元计算。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于2005年6月1日进被投诉人单位工作,任创意设计主管职务。双方约定工资税后4500元/月。投诉人在职期间被投诉人一直按1400元的缴费基数为投诉人缴纳社会保险,与投诉人实际工资4500元相差3100元。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按1400元的缴费基数为投诉人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故特投诉至贵处,请求贵处能依法查处并责令被投诉人补缴。
此致
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诉人:××,男,1978年×月×日,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路×号×室
被投诉人:××计算机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职务总经理,经营地址: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路×号×楼,联系电话021-5027××××。
投诉请求事项:
请求责令被投诉人依法为投诉人补缴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少缴的社会保险费,投诉人应缴部分亦应由被投诉人承担。补缴基数按3100元计算。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于2005年6月1日进被投诉人单位工作,任创意设计主管职务。双方约定工资税后4500元/月。投诉人在职期间被投诉人一直按1400元的缴费基数为投诉人缴纳社会保险,与投诉人实际工资4500元相差3100元。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按1400元的缴费基数为投诉人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故特投诉至贵处,请求贵处能依法查处并责令被投诉人补缴。
此致
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