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营养费一天多少钱?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按当地平均收入40-60%每月进行,通常保险公司按30元/天进行计算。
护理费,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营养费的计算方式通常为,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
(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乘护理期限。
营养费的计算方式: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营养费护理费及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1、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营养费的计算方式通常为,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
(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乘护理期限。
营养费的计算方式: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营养费护理费及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1、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上海营养费标准
20-40元每天。通过查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显示,在交通事故中,上海营养费标准是20-40元每天。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打胎的手术费和营养费需要多少钱???
和一个不该发生关系的人发生了关系,结果怀上了。rn现在她管我要两万手术费,还有以后两年每月三千的营养费。rn这是不是要的太多了啊?rn我能力也有限,该怎么办?你好!
每个地方医院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医院咨询。
怀孕天数是从末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
正常宫内孕小于49天以内可进行药流,小于70天以内可进行人流,但药流容易流不全还需行清宫术。建议你及时到正规医院妇科进行相关检查,一般医生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妊娠天数,选择适合你的终止妊娠的方法。
祝您健康!
每个地方医院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到当地医院咨询。
怀孕天数是从末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
正常宫内孕小于49天以内可进行药流,小于70天以内可进行人流,但药流容易流不全还需行清宫术。建议你及时到正规医院妇科进行相关检查,一般医生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妊娠天数,选择适合你的终止妊娠的方法。
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