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新仲裁的三大情形(我的仲裁请求要重新申请)

要求重新仲裁的三大情形(我的仲裁请求要重新申请)

撤回仲裁申请能否再次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之后自行和解,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直接作出裁决,也可以不再需要仲裁庭作出裁决从而撤回仲裁申请。若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而撤销仲裁申请,但是又事后反悔,双方当事人依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的内容再次向仲裁”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如需更多了解详情建议到有关部门咨询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若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而撤销仲裁申请,但是又事后反悔,双方当事人依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的内容再次向仲裁建议多了解这方面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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