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
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强制执行期间拘留期限的规定是:
1、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 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 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 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 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 以内,作_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其他专门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 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2、行政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3、民事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综上所述,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强制执行期间拘留期限的规定是:
1、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 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日内不能查清提请批准逮 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 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 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 以内,作_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其他专门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 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2、行政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3、民事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综上所述,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如果都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执行。一般执行员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会给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一下,便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主要的执行措施是冻结、划拨、扣押、变价其财产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无论何种情况,超过法定期限后,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百四十二条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百六十八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判决书生效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四百四十二条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百六十八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判决书生效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