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处罚应该是怎样(怎么处罚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无证驾驶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是不得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客观:

无证驾驶处罚应该是怎样(怎么处罚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新交通法无证驾驶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1.新交通法对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如何?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不随身携带驾驶证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是否违法,都不允许再次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告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司机提供的驾驶证,单独办理:

1.驾驶人提供驾驶证,驾驶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已提供驾驶证的,驾驶时违法的,根据违法情况处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未提供驾驶证的驾驶人,按照无证驾驶处罚。

二.无证驾驶和视为无证驾驶的情形

无证驾驶和无证驾驶可以被视为十种可能的情况:

1.没有驾驶证;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或者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经过期;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有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境内驾驶的;

9.驾驶超过最大允许驾驶类型的车辆;

10.没有随身携带驾照。

结合以上介绍,我们知道无证驾驶的案例还是很多的。没有按规定携带驾驶证的,也会按照无证驾驶处理,但因为不是没有驾驶资格,一般会先扣留车辆,等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后,再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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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 无证驾驶 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 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 警告 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 无证驾驶处罚 。

法律客观: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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