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是犯罪行为吗
犯罪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如果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则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的人可能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那么,对于扰乱公共秩序是犯罪行为吗?下面,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扰乱公共秩序是犯罪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是需要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究竟是否构成犯罪,主要是看情节是否严重,这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综合全案判断的。对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适用缓刑的。为了鼓励罪犯积极进行改造,如果在监狱里表现良好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是可以考虑适用假释或者减刑制度的。
寻衅滋事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
法律主观:
二者的区别是: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 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 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有哪些
扰乱公共秩序有: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2、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3、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扰乱公共秩序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为:
1、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扰乱国家机关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2、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3、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扰乱公共秩序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为:
1、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扰乱国家机关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