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支票丢失怎么处理(空白支票丢失了怎么办)

急!!农村信用社的支票弄丢了 咋办!!

其实我懂这个是不是叫支票:这里指是去银行存好钱 银行给你开的以后可以取钱的支票。没有时间限制。 大人们都叫支票。 我的疑惑是: 1.是去任何一个信用社挂失都行?还是非得去开支票的那个信用社地点。 2.挂失后会给开新的,还是做别的处理?过程到底有多麻烦。 3.去信用社挂失要注意什么?需要带什么东西?会不会查不到之类的了。 4.需要记得那张单子上的内容不,账号之类的?如果帐号一个数字记不清了,但可以对一个数字从0试到9,这样快就可以对一个,可以这样找不。 漏打了一个字“其实我不懂。。。”

如果丢失,需要本人(注意是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去挂失。

空白支票丢失怎么处理(空白支票丢失了怎么办)

支票记载事项分类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一、绝对记载事项:

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二、相对记载事项: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三、非法定记载事项:

①支票的用途;

②合同编号;

③约定的违约金;

④管辖法院等等。非法定记载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扩展资料:

分类

1、记名支票

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或“指定人”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2、不记名支票

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3、划线支票

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

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

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

公司支票丢了怎么办

问题一:我把支票丢失了怎么办呀 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如果你是现金支票,麻烦就大了,因为付款方给你支票的时候,肯定是公司章,姓名章都盖齐全了,如果有支付密码的,密码肯定也会输了,所以他给你的支票肯定是手续齐全的,如果有人捡到这张支票,只要他知道现金支票支取的方法,不需任何证件,他就可以取钱了,所以你可以做的就是赶快联系付款方让他们和他们的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办理现金支票挂失手续,让他们告诉银行现金支票号,金额等已填项目的内容,如果办理这些手续之前,人家没有来取款你就可以放心了,但是人家捡到支票的人捷足先登了,你就得自己赔这笔钱了.如果是转帐支票,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收款方已填,就是已经填写了你们单位的名称,这种情况下人家捡到了支票就没有用了,因为现在银行所采耽的是05年版的新支票,不能二次背书,所以人家捡到没有用.第二种是收款方没有填,这种情况就很糟糕,他可以填写他想填写的任何已开户单位,并盖章背书,就可以名下言顺的去银行进行转帐业务的办理,将这笔款项转到他所填单位的帐上,这笔钱就又该你赔了.转帐支票掉了,你也可以联系付款方,让他们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对这张支票挂失,时间一定要快,否则后果很严重.

问题二:支票丢失怎么处理? 问: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丢失时怎样处理?
答:在使用支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这样在丢失后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是表明“支票”字样;二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是确定金额;四是付款人的名称;五是出票日期;六是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一些不符合规定做法如支票填写不齐全就交付使用,支票收款人代为出票人进行填写等,一旦该支票丢失,将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丢失了支票,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一、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二、公示催告指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
三、普通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采用诉讼方式,应注意如下几点:一、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弗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三、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新丧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四、在判决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五、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没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债权人持有票据并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在判决生效后,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不为付款,应将情况通知失票人。无争议的,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向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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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支票弄丢了!怎么办?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问题四:单位收到的转账支票丢失怎么办??急求! 收到的支票应该是你们客户给你们的,上面应该有金额的啊?还有明确的收款人和他们公司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啊,怎么会是空白?,如果真的丢失,没有签发人的印鉴章就算是捡到的人自己写上金额也是没有用的

问题五:转账支票遗失怎么办 如果是你收到的支票,联系开出支票的单位,让他们的财务到银行去做挂失。 如果是你们单位自己的空白支票,就由你们单位的财务去开户银行作挂失。 挂失后,就可以暂停支付了,保证暂时不会被人把钱取走,但这个挂失只管10天。 然后,银行会让你去法院公示催告,拿着法院出具的证明就可以彻底明确这张票的权利归属,究竟是作废还是把票款判给谁。 如果是你们单位自己的空白支票丢失,由于公示催告比较麻烦,如果你的支票填写了日期,在暂停支付的期限内支票就已经过期了,也可以不去催告,因为等止付期过了能对外支付了,票也过期了,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了。

问题六:支票丢了怎么办 去银行挂失。
支票丢失,可以去付款银行填写挂失止付通知单并签章,办理挂失止付手续。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四十九条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问题七:公司开出的现金支票丢了该怎么办 立刻告知会计和银行联系办理挂失手续,你的现金支票是填写了台头的还是没有填写台头的?填写了台头的应该还有一定的安全性,要支取现金一定要个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公司公章印鉴,如果是没有台头的那么是拿到都可以立刻到银行支取现金。所以只能让会计和银行联系立即挂失,如果在挂失前已被支取那就没有办法了,你就只能哭恭吧!如果还没有支取可以和会计商量等到三个工作日后查银行账目确定未支取再补开支票,当然这中间肯定是要老板签字批准的!

问题八:转账支票丢失怎么办?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26条“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你那张支票银行已不会再受理,因此可以要求你单位重开。

问题九:支票丢了怎么办???? 15分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l)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
要是在你挂失钱被取走了:
1.到开户行打一张对帐单看钱出去了没有,钱如果已经划走了,你得从银行找.看钱转到哪里了,
转到个人你找个人转单位你找单位.因为从转帐支票转钱个人要拿身份证,单位要盖章,否则银行不付款.
2.如果对帐单上没有记录,而且距开支票已超过10天那支票就作废了,不用担心
3.你放心支票不是现金,支票有号码,谁取都有记录

问题十:转账支票遗失怎么办 当时应该向银行挂失止付。但是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月,转账支票已经作废(转账支票有效期十天)。只要银行没有划出这笔钱,你可以要求客户重新转账给你们。
现在登报作废已经没有必要。

未盖章的空白支票丢失怎样处理?

我丢失了未盖单位印鉴的空白转账支票,请问应如何处理?
未盖章的空白支票丢失处理方法: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需强调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 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二 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三 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补充: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
1、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2、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
3、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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