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公证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遗赠扶养协议去哪公证

法律分析: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以到其居住地办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 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 扶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受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

(5)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 遗赠扶养协议书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老人做遗嘱公证需要医院开什么证明

法律主观:

公证遗嘱一般不需要医院的健康证明,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民法典》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遗嘱。取消原遗嘱,遗嘱的内容即无效。,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一)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二)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医院出具的证明,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 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怎样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 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受理。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 居民身份证 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 ; (四)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和成员情况证明; (七)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八)遗赠扶养协议; (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 (二)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三)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四)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三)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述准确。

办理公证书都是需要哪些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公证的文书;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办理公证书都是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当事人申请办证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办理公证一般亲自到公证处,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但办理委托公证,婚姻财产的公证以及遗嘱公证等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      2、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由值班人员接待并负责办理。      3、当事人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齐全(不齐全的应补交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予以受理。      5、公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持公证员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本处财务室缴纳公证费。      6、公证员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制作谈话笔录、草拟公证词。并送达负责人核稿、签发。      7、经签发的公证书送交打印、翻译、校对、粘贴、盖章,制作完毕后送达当事人。      8、公证事项办结后,公证员将案卷装订归档交档案室。      办理公证手续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前往,还要根据具体申请的公证事项而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要由本人亲自办理,而不能由他人代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由他(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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