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选举法(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工会副主席退休怎么选举

选举方法如下:
1、工会应该在副主席退休前尽早组织选举工作,明确选举时间、地点和对象,并公告通知全体会员参加。
2、工会应该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应该由会员代表和工会理事组成,其中会员代表必须占半数以上。

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篇(一)

  一、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得到上级工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同意后方能进行。

工会选举法(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二、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三、 上届工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的报告。

  四、 筹备工作程序:

  1、 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2、 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

  3、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任正副组长。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4、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由上一届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召集人,原工会委员担任组员,负责处理筹备阶段的工作。

  5、 由上届工会根据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组和部门,由会员民主推荐产生本组代表,各年级分管领导对本年级组代表产生过程负责。

  6、 代表名单由党支部审查后,正式张榜公布。

  7、 在基层各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酝酿产生正式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8、 两个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听取部分会员意见。

  9、 拟定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提出大会监票人名单,准备大会通过。

  10、 召开代表大会,进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选举。

  五、 时间安排

  1、 2月1日~2月15日

  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拟定学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向上级工会请示

  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宣传

  2、 2月16日~2月31日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上一届两委对三年工作做好总结

  3、 1月1日~1月8日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选举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 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查。

  4、 1月9日~1月16日

  召开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名单;

  召开两委会议,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和经审主任;

  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xx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xx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元月24日前)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工会主席由我公司行政副职兼任,由公司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推荐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元月30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元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党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元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元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太仓市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太教工〔2011〕8号)文件精神,沙溪镇幼教中心工会决定九月份进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备工作机构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⒈成立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党政工负责人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筹备委员会主任:周咏梅(中心主任);

  副主任:杨咏梅(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徐美芳、朱瑞芳、杨艳春、曹枫、沈雪芬。

  ⒉筹备委员会的职责为做好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大会文件,组织实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改选等事项。

  ⒊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组织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财务委员1人,文体委员1人。

  ⒋同步选举并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经审委员2名,以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另设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中的女工委员兼任主任。

  二、工会委员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⒈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一定工会专业知识,热爱工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的会员担任。

  工会主席要有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有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关系的能力,有较高的政策和理论水平,有强烈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能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忠实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且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比较高。工会主席必须遵循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根据教育局党委意见,学校工会主席可由学校党政副职担任,不是由学校党政副职或中层行政干部兼任的学校工会主席人选应在通过教育局党委中层干部考试的人员中产生。

  ⒉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步换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

  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满25名女职工的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交大会全体代表鼓掌通过。

  ⒋根据我中心实际,以目前现有六家幼儿园为小组单位,每小组推荐2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另推荐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1名。在六家幼儿园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中心党支部扩大会研究并确定提交大会选举的7名工会委员候选人、2名经费审查委员。同时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9月20日开会具体工作准备。

  实施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的选票采用二张选票一次投票(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审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女职工委员会协商产生)。选举产生工会委员5人,经费审查委员2人。

  ⒌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进行委员分工,并以票决制选举工会主席。当选的委员、主席报中心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太仓市教育工会备案批复。

  三、大会筹备工作安排:

  ⒈9月5日召开领导班子讨论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的方案,成立筹备委员会。

  ⒉9月12日前,以六家幼儿园为工会小组单位,酝酿推荐本幼儿园的工会委员候选人。

  ⒊9月15日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并确定提交大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会议准备工作。

  ⒋9月19日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会议,通报有关大会准备事项。

  ⒌9月20日下午召开沙溪镇幼教中心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

  四、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选举办法:

  ⒈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⒉召开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党政工组成的筹备委员会作为会议主席团主持大会。

  ⒊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到会的选举人介绍。

  ⒋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

  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⒍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⒎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⒏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⒐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本办法规定,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五、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⒈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杨咏梅、杨艳春、沈雪芬);

  ⒉介绍候选人的产生情况及候选人简历(徐美芳);

  ⒊各类选票的印制和准备(朱瑞芳);

  ⒋大会选举办法(杨咏梅);

  ⒌会场布置、票箱的准备(钱建亚);

  ⒍大会监、计、唱票的工作人员(曹枫、徐秋琴、凌亦君);

  ⒎会场的广播音响和摄影(陆静芬)。

  六、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大会主持:徐美芳

  ⒈大会主持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⒉上届工会主席杨咏梅作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⒊财务委员杨艳春作第一届工会财务情况报告;

  ⒋全体会员对上述两报告如无意见以鼓掌方式通过;

  ⒌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

  ⒍表决通过《大会选举方法》、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⒎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

  ⒏检查票箱、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⒐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⒑无记名写票、投票;

  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⒓计票;

  ⒔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⒕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工会选举达到人数多少以上有效

工会选举达到人数多少以上有效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工会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来自网络,本站编辑整理,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请自行分辨。

本文链接:https://www.shbk5.com/falv/88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