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后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三)标准: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三)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乘以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乘以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乘以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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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特定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三)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乘以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乘以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三)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三)标准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三)标准: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三)标准:
(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乘以伤残系数,(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实际年龄-60)]乘以伤残系数,(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乘以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三)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后续治疗费
(一)概念: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
(三)标准:
1. 按既往已发生费用的平均数计算。这是一种最为简单的计算方法。但是因为疾病发展阶段不同、住院治疗与否等因素影响,这种计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学性,对于被告医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一些特定案例中对原告也可能不公平。
2.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治疗费用评估。
3. 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医生建议进行计算。
4. 其他计算方法。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 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三) 标准: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18以下)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18-实际年龄)×伤残系数,
(18——60)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20乘以伤残系数,
(60——75)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20-(实际年龄-60)]乘以伤残系数,
(75以上)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5乘以伤残系数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车祸撞伤赔偿标准
湖南 撞人赔偿标准 是多少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年;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1元年。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开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开车的过程中若是撞到了人,应该立马停车,查看被撞的人是否受伤,受伤的话第一时间救治,再者是考虑理赔的事情,那么开车撞到人之后保险公司是否会全额赔偿呢?
开车撞人全责保险公司全报销吗?
首先,在投保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开车撞人造成事故并负全责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补偿。具体地说,如果全责车主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对于超过这个金额的损失,则由商业车险保险公司进行补偿,剩余部分则由全责车主投保人承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主要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如果有人员伤亡,则需要对伤亡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等。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还需进行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各项赔偿。具体怎么进行赔偿,需要依据受害者实际过程和相关票据,如下是车险全责赔付标准明细可能会涉及到的一些费用。
以湖南省的执行标准为例(具体以当地为准):
【1】车辆维修费用:包括检查、清理、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
【2】车辆租赁费用:如果需要租用一辆车在维修期间使用,该费用也可以被计入索赔范围。
【3】医疗费用:如果在事故中受伤,并需要医疗治疗,这些费用也可以被索赔。
【4】误工费:如果对方因为事故而无法正常上班,那么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5】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事故给对方带来了精神痛苦,例如焦虑、抑郁等。
【6】残疾或丧失劳动力赔偿金:如果因事故而导致残疾或丧失劳动力,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7】其他费用:如拖车服务费、律师费等。
开车撞人全责之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且每个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和极限,某些特定费用可能不在索赔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