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面积(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农村宅基地每人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的问题,国家并没有进行统一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比如说,土地相对较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大一些,在一些土地稀缺,人口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可能会少一些。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宅基地土地面积(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四川的标准是: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宅基地面积怎么算

宅基地作为农民在农村生活的基本保障,对农民有着重大意义,但对宅基地的使用建房,要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下,符合“一户一宅”基本条件,合理使用宅基地。那么宅基地面积怎么算是多少呢?以下由我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宅基地的面积怎么算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2.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3.每个省市不一样。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出租住房的。三、农村宅基地的报建流程      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并加盖公章(部分地区为村委会初审)→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报市(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镇政府收取建房费用,核发相关的《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农村建房户开工前必须先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竣工后,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另外,很多人关心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是否一定会被拆除,其实一般建房已经办理合理好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只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是不会被拆除的。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因此,对于超标面积,大家一定不要谎报隐瞒,如实报上,补交罚款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作了详细规定,农民使用宅基地建房要依法进行。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宅基地面积怎么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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