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等级工资制形式(岗位工资制的类型)

什么叫等级工资制?

        岗位等级工资制是工资制度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源于“同工同酬”理论并成功地将“以岗定薪”的理念贯彻于工资改革实践;它强调劳动价值和岗位价值的等价作用,以岗位价值大小即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等级为工资分配的依据,不以“人”为评价标准,是一种属“职”工资制度。    等级工资制是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精确程度和工作的责任大小等因素划分等级,按等级规定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制度。它包括企业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制和职员的职务等级工资制。  在企业的具体操作中,该工资制度实行的首要前提是,企业必须已经建立适应其发展和分工协作的组织结构并已做好充分的定岗定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分析,明确各岗位职责内容、范围及分工;然后进行岗位评价,形成岗位价值等级序列,最终根据岗位的价值排序确定各岗位工资标准。  等级工资制一般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较高、劳动差别较大的产业和工种。这些产业和工种实行等级工资制,有利于鼓励职工学习技术,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劳动,也容易与国家规定的统一参考工资标准相衔接。由于等级工资制偏重于反映潜在形态的劳动和流动形态的劳动,而非全面评价劳动差别,而且我们在移植过程中,以及在以后的实践中又没有形成正常的运行机制,因此,在执行时应与其它能较好反映职工提供实际劳动量的工资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利于工资分配更好地反映职工实际劳动贡献的差别。

工资的五级工资制

岗位月薪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存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内每岗位又分为五等工资。 层级薪酬中的月薪按企业整体薪酬水平定位,一般对应三级(合格)或四级(胜任)
薪酬水平定位有一定竞争力,对应四级(胜任)
薪酬水平定位偏低的,对应三级(合格) 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作业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发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
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
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
计件单价的公式: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
(2) 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集体计件:
(1) 按产量定额计算: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的工资标准之和
(2) 按工时定额计算: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产量定额
计件单价= 集体计件单位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之和×定员内全体人员单位时间内的产品工时定额 指在工资改革中创造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属定额工资制范畴。它把不同工种、岗位、职务所承担的生产任务、岗位职责和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科室、班组以至职工个人,用“分”作为通用的计量尺度,按照生产任务如产量、质量、消耗、安全等等,以及岗位职责、经济指标的完成程度加减计分,活分活值,浮动分配。它的特点是:
(1) 对职工性质不相同的劳动、千差万别的劳动贡献,用同一计量单位“分”进行换算加总,既便于多指标综合考核,又利于横向比较评价;
(2) 便于把企业内部分配同国家对企业实行的资产经营责任制结合起来,把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起钩来;
(3) 机动灵活,适应范围几乎可及于职工全体。
计分付酬的范围:可以只对奖金分配计分付酬,实行计分奖;也可以把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拿出来同奖金捆在一起计分付酬,实行半计分工资制;还可以把全部工资(包括奖金)一起计分付酬,实行全计分工资制。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各种实物的发放。
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发放现金的最低标准。
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2.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岗位等级工资制形式(岗位工资制的类型)

事业编工资级别档次表

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应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除以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除以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除以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事业单位级别工资档次(事业单位级别工资档次对照表2019)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对照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由地方财政统一发放,财政局按照相对应职称发给对应档次的工资,不是主要按照学历的高低来发放工资,当然学历的高低也影响到工资的高低,每一个级别的职称,分有九个档次的级别工资,每2年调一次档次工资,职称越高,工资档次也高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是按照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一般按每年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等级,依据薪级等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管理岗分为一级到十级10个等级,薪级设置65个薪级,岗位工资和薪级按照本人现聘任的岗位等级和薪级所对应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有以下:
1、岗位工资
(1)部级正职岗位,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5910元。
(2)部级副职岗位,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4780元。
(3)局级正职岗位,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3960元。
(4)局级副职岗位,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3360元。
(5)处级正职岗位,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780元。
(6)处级副职岗位,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360元。
(7)科级正职岗位,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070元。
(8)科级副职岗位,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840元。
(9)科员岗位,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620元。
(10)办事员岗位,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510元。
2、薪级工资
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65个薪级,每一个薪级对应一个薪级工资标准,不同的岗位规定了不同的起点薪级。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晋升一级薪级。
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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