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名称的步骤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请企业名称的步骤: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二、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完成对申请名称的核准或核驳手续。三、登记管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申请名称怎么核准
公司申请名称的核准方法如下:
1、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核名的公司名称和相关资料;
2、带上身份证件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3、如果核名通过的会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核名成功后公司要在有效期内正式办理注册。
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司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中介行业或企业联合开展业务;
2、公司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3、公司机构的名称使用应规范;
4、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6、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综上所述,申请注册公司的需要先进行核名,名称核准通过后可以前往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1、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核名的公司名称和相关资料;
2、带上身份证件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3、如果核名通过的会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核名成功后公司要在有效期内正式办理注册。
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司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中介行业或企业联合开展业务;
2、公司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3、公司机构的名称使用应规范;
4、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6、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综上所述,申请注册公司的需要先进行核名,名称核准通过后可以前往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流程网上申请
公司注册网上核名可以经下列程序办理:
1、登录注册工商局网站的账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上传文件,完成提交;
2、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依法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的新设立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内资公司、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外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法人等。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办理如下: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系统登录操作、明确系统用户信息,点击页面上的“申请流程”进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领取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企业名称中间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中国)”字样。
1、登录注册工商局网站的账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上传文件,完成提交;
2、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依法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的新设立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内资公司、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外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法人等。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办理如下: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系统登录操作、明确系统用户信息,点击页面上的“申请流程”进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领取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十二条 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企业名称中间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中国)”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