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治安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调解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处罚前,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提供的证据,对证据属实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同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调解和谈判,达成协议的,不予作出行政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可以进行调解,但有些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调解的,例如:1. 违法行为属于强制性规定;2. 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 网络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4. 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调解的情形。在调解时,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当事人自愿参与,并达成书面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确认,并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期限。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调解协议的约定,行政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调解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调解的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2. 当事人自愿参与并提交证据、意见和建议;3.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证据、意见和建议进行核实和评估;4.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协议;5. 行政机关确认调解协议;6. 当事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和谈判以达成协议的,但有些情况下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时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当事人自愿参与,并达成书面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确认,并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期限,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调解协议的约定,行政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 人民调解 组织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