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诉讼费计算标准(诉讼费的计算方法)

诉讼费怎么计算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因此,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有的仅几百元,有的高达几十万元。对诉讼费用的缴纳,法律有明确的、严格的规定。在此,为您提供一种速算公式: 财产数额速算公式 1万元以下5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0.025 - 200 1 0万元至20万元×0.02+3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0.015+13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0.01+3800元 100万元至200万元×0.009+4800元 200万元至500万元×0.008+6800元 500万元至1000万元×0.007+11800元 1 000万元至2021万元 ×0.006+20210元 超过2021万元×0.005+41800元 例如:您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向您借了25万元,您起诉要求他还钱,您需要缴纳的诉讼费是:202100×0.015+1300=5050元。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诉讼费。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缴纳100元至5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缴纳500元至l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缴纳。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0元。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10元;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l00元。 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类0.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l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l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l.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l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30元/件 1千至10万元x 0.01+20 10万元以上x 0.005+520元 最多不超过5000元。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缴纳 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诉讼费。需要提醒您的是,这笔钱您仅是预缴,到底由谁承担,等官司打完后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如果您执意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审理。 同理,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起诉费和开庭费要多少钱?

开庭是不需要交钱的,但是在立案的时候需要交纳起诉费。起诉费与案件类型有关,比如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诉讼费在50-500元每件,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等费用。

起诉费和法庭费要多少钱?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起诉费根据案件的不同,缴纳的费用就不同。例如,在财产案件中,涉及到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缴纳50元的诉讼费,虽然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同,但是都不能高于市场的指导价格。

重庆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诉讼费计算标准(诉讼费的计算方法)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 诉讼费 交纳办法》的规定,各类案件的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21万元:诉讼标的额×0.6%+20210;   10.超过2021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021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021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 离婚 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七、 劳动争议 案件: 每件10元。   八、 知识产权 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依据 破产财产 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 清算 后交纳。   十、 商标 、 专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 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 合并审理 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 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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