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 尘肺。有矽肺、煤尘肺等。
■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高血压病等。
■ 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共10类132
■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 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 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高血压病等。
■ 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 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 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 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 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共10类132
法定的职业病有几大类?
法定的职业病有十大类。
1、粉尘病尘肺;
2、物理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减压病、高原病、手臂振动病;
3、生物所致职业病。包括炭疽、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
4、职业中毒。铊、钒、铅、汞、酚、磷、砷、钡、锰、镉、铀、氨、苯、甲醇、氯气、光气、四氯化碳、氯丙烯、磷化氢、磷化锌、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二氯乙烷、羰基镍、杀虫脒、溴甲烷、正己烷、氯丁二烯、五氯酚钠、有机磷农药、二甲苯、砷化氢、三硝基甲苯、氯乙烯、三氯乙烯、甲醛、磷化铝、一甲胺、一氧化碳、硫酸二甲酯、二硫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物质及其混合物中毒;
5、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黑变病、痤疮、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溃疡、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包括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化学性眼部灼伤;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铬鼻病、噪声聋、牙酸蚀病;
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焦炉工人肺癌、间皮瘤、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皮肤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10、其他职业病。包括棉尘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1、粉尘病尘肺;
2、物理所致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减压病、高原病、手臂振动病;
3、生物所致职业病。包括炭疽、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
4、职业中毒。铊、钒、铅、汞、酚、磷、砷、钡、锰、镉、铀、氨、苯、甲醇、氯气、光气、四氯化碳、氯丙烯、磷化氢、磷化锌、二甲基甲酰胺、甲苯、二氯乙烷、羰基镍、杀虫脒、溴甲烷、正己烷、氯丁二烯、五氯酚钠、有机磷农药、二甲苯、砷化氢、三硝基甲苯、氯乙烯、三氯乙烯、甲醛、磷化铝、一甲胺、一氧化碳、硫酸二甲酯、二硫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物质及其混合物中毒;
5、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黑变病、痤疮、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溃疡、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包括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化学性眼部灼伤;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铬鼻病、噪声聋、牙酸蚀病;
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焦炉工人肺癌、间皮瘤、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皮肤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10、其他职业病。包括棉尘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几种
十大类115种。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别是: 尘肺病(13种)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 职业中毒(56种)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扩展资料: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