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的种类适用(治安管理处罚五大类)

治安处罚种类有几种

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四种,分别为:

治安处罚的种类适用(治安管理处罚五大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以下人员,不会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依法分为:
1、警告:
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
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在决定罚款处罚时,根据每个具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态度等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罚款档次,在法定幅度内,合理确定罚款数额;
3、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或永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从事某项特殊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治安管理处罚。针对的是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主要限于一些特种行业,如旅馆业、典当业印章刻制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领域;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警告的适用条件:
1、初犯、偶犯;
2、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情形;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情况。
综上所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的种类

治安处罚的种类
一、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治安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
(3)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二、治安处罚算案底吗
受过治安处罚不算有前科行为。有前科或者说是有案底一般指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治安处罚不属于这个范畴。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扩展资料:

治安处罚的适用:

(1)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主体。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2)多个违法行为和共同违法行为。对其应当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3)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和不执行处罚。

①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②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③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4)调解与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追究时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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