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和推定过错原则。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产生了人身损害的后果;
3、医疗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或违反法律。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是要涉及到赔偿问题的,一般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赔偿的金额,当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事件,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医疗损害事件要保存好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等票据,及时固定证据资料,如及时复印医嘱病志等文件资料,避免医嘱被篡改及后补。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现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怎么办?
1、复印并封存病历等资料
(1)复印客观性病历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2)医患双方共同封存主观性病历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
(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共同
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注:如医疗机构拒绝或拖延复印并封存病历及现场实物,应收集其拒绝或拖延复印的相关证据。
2、委托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收集证据
如从复印并封存病历时起就有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3、专业医疗损害律师协助司法鉴定
应重视鉴定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在未取得专业医疗损害律师的指导前建议不进行任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医疗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侵权如何赔偿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5、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