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具有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记; 3、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开分公司需要到哪里办哪些手续
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公司报税先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分公司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 ;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总公司拨款证明;
7、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二、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分公司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分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分公司《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7、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8、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
①分公司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②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复印件、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9、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分公司总机构章程复印件;
11、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及下拨资金证明一式二份;
1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