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开申明书怎么收费的
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的公证费用也各不相同,证明法律行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费,比如、、1%等;证明法律事实的,一般而言按件数收费200—1000元不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般而言500元左右。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用到一些文书,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认证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时候公证处需要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而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的公证费用也各不相同。一、最新公证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的公证费用也各不相同,证明法律行为的一般而言按照比例收费。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元以上部分,收取、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元以上部分,收取、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O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 4、对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5、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6、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7、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4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9、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鉴、作出日期等每件收费100元.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收取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 2、保管遗嘱:(1)文字遗嘱,(2)音带、音像遗嘱。 (1)每件每年收费1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2)每件每年收费2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确认遗嘱效力控受益额的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3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公民个人财产每宗收费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一2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证明对财产的评估、估损公民个人财产收费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元。聘请专家费用另计。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对解除收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2、对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3、对认领亲子的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4、证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涉及民事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300元,涉及商务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 5、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6、对保证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3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7、证明股票发行每件收费30000—100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8、现场监督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每件收费2000—4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9、证明申办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子女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等相关公证每件收费50元。九、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与公证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保管文书,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1、抵押登记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代拟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 4、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300元。 5、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另计。 6、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开奖抽号公证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500元,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1000元。 2、拍卖公证每件收费1000元。 3、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3000元。 4、证明健康状况、指纹、尸体检验、尸体火每件收费200元。 5、产品抽样检测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6、征缴养路费协议公证每件收费100元。 7、纳税证明每件收费200元。十一、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 1、民事法律咨询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100元,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50元。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2、经济法律咨询每半小时收费100—2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 3、委托专项调查市内调查的,每件收费50元,赴远郊调查的,每件收费150元,出省市调查的,每天收费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4、办证上门费每件收费100元。 5、上门送证费每件收费30元。 6、公证书副本费每本收费10元。 7、公证书翻译费每千字收费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8、其他文书翻译费民事文书每千字80元,经济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译校核费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10、常年公证服务以自愿原则由双方商定。十二、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1、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件收费10元。 2、对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以上是我国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类型公证费用收取标准,供大家参考。实际生活中,证明民事协议、证明收养关系等的公证收费,各省级物价部门可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公证的一般程序有那些?
公证的一般程序有那些?1、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扩展资料:
1、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的特别规定。
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活动规则、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当即时要求当事人改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2、办理遗嘱公证的特别规定。
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3、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特别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4、办理债权文书执行证书的特别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执行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
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在申请执行标的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可以应债权人的要求列入申请执行标的。
5、公证调解的特别规定。
经过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原公证处可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协议的,公证处应给予公证;新达成的协议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公证处应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不成的,公证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证程序规则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如何申请办理呢?
招投标公司注册成立条件为: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不少于6人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
首先,招标资质是需要审批的。国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很多种,服务的对象不同所获得审批资质也不同。
目前国内审批代理机构资质主要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并分为2~3级。其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同,资质授予部门也有不同。分别由发改委、财政部门、商务部和建设部授予。
其次,在2018年之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虽说现在招标代理市场放开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项目会要求代理机构有1亿元以上的业绩,这就是前面讲的,某种程度上甲级永远是甲级,乙级永远是乙级。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申请招标代理公司的条件。最开始的流程,就是像注册普通公司一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等。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哪些公证事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派代表到公证处。代表人应当提出有代表权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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