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式和工程承包类型
承包方式一般有总承包、分承包和独立承包三种。工程承包主要有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制造业工程三种类型。总承包是发包人与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式。分承包是总承包人经过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方式。独立承包独立承担是承包人完全依靠自身能力去完成承包任务,不用再进行分包。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包括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包括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制造业工程包括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工程总承包的4种方式
在我国,对于工程项目时鼓励进行总承包的,是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肢解发包的,但是在工程总承包中也有多种承包方式,所以作为承包人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工程总承包的4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工程总承包的4种方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二、怎么办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备案 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5、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6、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7、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8、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10、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承包方式有哪几种
承包方式分别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
1、总承包
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3、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经营的承包单位联合起来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选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承包需要承担的风险
支付工程款风险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
对于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业主,应采取措施控制项目在建过程,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变更价款风险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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