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多长时间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如下:
1、公司注销流程: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2、公司注销费用:零申报公司或者未经营公司代理费为2000元。小规模纳税人正常开票的公司代理费为3500元起。一般纳税人公司正常开票的代理费为5000元起。外资公司代理费8000元起。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议,对公司注销进行讨论和决定;
2、填写注销申请表:在股东会议通过决议后,填写《企业注销申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向税务部门报送税务注销申请:提交《税务注销申请表》和相关的财务、税务证明材料,向税务部门报送税务注销申请;
4、开始清算:根据股东会议决定,开始清算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等情况,并编制清算报告;
5、公告:依据清算结果编制《企业清算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于45天;
6、履行清偿债务:公司需要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包括清偿债权人的债权、缴纳税款、处理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
7、领取注销证明:在完成清算、公告、清偿债务等程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企业注销证明》;
8、向其他部门报送注销材料:根据需要,向其他部门报送注销材料,如银行、海关、外汇管理局等。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是企业法人主动或被动地依照法律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登记,使企业法人身份消失,企业的法人资格被撤销,企业的经营活动被终止的过程。公司注销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清理企业的债务和财产,办理税务注销、社保注销、工商注销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经营的公司注销费用

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就应该成立清算小组,然后申请破产的之后,还需要到各个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的手续,那么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一、未经营的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费用方面,一般在1000元左右。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二、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公司办理注销的流程及费用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销流程 :注销公司国、地税;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登报公告;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应当支付清算组注销过程中花费费用。

法律客观:

一、分公司怎么办理注销流程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二、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概括承受。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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