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一、离婚夫妻双方债务问题怎么办
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共同债务,有夫妻共同偿还。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决夫妻离婚
(一)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二)《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三、两夫妻离婚,8周岁的孩子是否可以自己选择
(一)两夫妻离婚,8周岁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父母生活,法院及父母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双方如何承担债务
一、 离婚 后双方如何承担 债务 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 离婚债务 的分割原则是: (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 共同财产 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 个人债务 :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 扶养 子女、 赡养老人 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责任,应以共同财产偿还。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除另有约定外,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应由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二、夫妻离婚债务性质如何认定 夫妻债务 分为 夫妻共同债务 和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和双方因 抚养 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负的债务等等。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满足个人需要,或为资助个人亲友所负的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所清偿的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 赡养 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 继承 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 债权人 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侵权行为 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 非婚生子女 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的债务具体分为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而通常我们说离婚对债务进行处理,其实都是指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债务作出处理。往往先由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不足的部分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怎么清偿。要是因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