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完税价格包含什么
关税完税价格是关税的征税基础,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其中,进口货物,一般指到岸时货物的货价、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的总价。出口货物,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境内运输起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哪些
关税完税价格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关税完税价格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关税完税价格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关税完税价格就是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核确定的货物售与国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简而言之,就是用来计算关税的一个计税依据。完税价格是计算关税的基础,完税价格分为两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定义: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即货物的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2.进口关税计算公式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定义: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公式一: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公式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说明: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
(3)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相关拓展:进口关税税率是多少
进口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率,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率,其中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运费)/(1-保险费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有哪些
1、货物的货价;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3、保险费。
在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应当包括下列费用,如果未包括的,则应计入完税价格。
1、进口人为在国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使用该项货物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
2、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3、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用;
4、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条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五)合理方法。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
第十一条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二)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下列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
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
2、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
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
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三)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四)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本条所述费用或者价值的客观量化数据资料。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完税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