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如何退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回顾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历程,在潮起潮落的不同时期,风险投资的退出一直是投资机构、高科技企业、政府、学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退出是风险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成功退出的风险投资项目无法给投资人带来有效的回报,创业团队和管理层也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创投资金也不能有效地循环。

因此,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曾经热切地盼望中国的创业板市场能够如期推出。但是,经过三年多漫长的等待,国内创业板的推出还是遥遥无期,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缺位已经形成了中国风险投资行业一个最大的风险因素。在中国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但是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设计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很多知名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在中国投资了几十个项目,而成功退出的却屈指可数,究其原委,也是因为他们对于中国的政策和监管环境、创业企业文化的理解不够。根据中国的国情,结合信中利多年在国内外从事企业融资和投资银行、并在中国进行了十多个投资的经验,本文讨论了几种退出的方案,有些方案是具有比较浓厚中国特色的,希望和众多创投同仁相互交流。
一、境外设立离岸控股公司境外直接上市由于受到中国目前政策和监管环境的限制,大多数境外风险投资公司普遍推崇的在中国做风险投资最好的退出方式是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这种类型的投资和上市案例比比皆是,比较成功的包括新浪、搜狐、网易、亚信、UT斯达康、金蝶等。境外可选择的资本市场有: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新加坡主板、新加坡创业板、NASDAQ等。能否以离岸公司的形式成功在海外上市从而实现投资退出,已经成为现在国际风险投资机构是否投资中国创业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决策因素。

二、境内股份制公司境外直接上市以第一种方式实现退出诚然是首选,但是,投资机构和企业都需要投入相当的精力和人力来面对退出过程中的监管不可预测性。很多企业由于政策上的限制,采用了以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从而大大降低了审批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股份制公司可以根据股权性质的不同,分二类设立:接受国内风险投资的企业,可以设立为纯内资的股份制公司;接受国外风险投资的企业,可以设立为中外合资的股份制公司。当然,此类上市方式除了发起人股受到公司法的限制,暂时不能实现全流通外,其它的利弊分析与第一方式类似。与不能实现全流通相对应的缺陷,就是尽管企业已经在境外上市,但是风险投资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变现或退出。令人欣喜的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在入关后不断与国际接轨,特别是对于接受了国际风险投资的企业在境外上市监管的逐步放松,H股中的外资发起人股的流通也将是指日可待的,这点在B股去年9月份以后的政策变化中可以初见端倪。
三、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的案例很多,主要集中在美国的OTCBB市场和香港主板。但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不会选择所投资的企业这么操作,主要原因在于(1)一般意义的壳公司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经营状况或市场形象不佳,特别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不同地区市尝经济、文化的差异较大,其内部潜在的问题有可能带来众多法律、财务、经营方面的风险;(2)收购壳公司的部分股权所需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现金,除非实力较为雄厚的地产公司或贸易企业,一般的高科技企业很难承受,而通过财务公司提供过桥贷款的方式又具有非常大的财务风险;(3)境外资本市场监管和披露要求严格,对操作借壳的企业或其财务顾问机构经验和能力的挑战较大;(4)即使完成借壳,之后的资产置换、业务重组、资本市场形象的重塑、二级市场股价的维护等一系列环节也将耗费股东和管理层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由于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具有政府、国有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背景,和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相比,他们通过风险投资实现增值和变现的动力和压力没有那么紧迫,同时,他们的资金也由于国家外汇管制和对外投资的限制,无法在短时间内投资到境外离岸公司,因此,对于这类风险投资机构而言,将被投资的企业培育到一定阶段在国内A股上市,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模式。上市后,也可考虑以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抵押获得商业贷款等形式,来变相实现资金的流动。对于国内A股上市这种退出方式来说,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国内A股公司除了发起人股不流通以外,还有很长的上市等待期(如股改、辅导、券商通道限制、中国证监会审批等),很多企业很难自主决定和掌握自己的命运,这点对于高成长的科技企业来讲非常不利。根据不全面的估算,中国目前有几百家企业在排队等候在上海交易所挂牌,这种等待期间暗箱操作的可能很大,其不透明性对于没有特殊背景或没有超大规模的公司,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和高增长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

五、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与境外借壳上市相比,境内借壳上市的可操作性和可控制程度相对会高一些。但是,与在国内主板上市一样,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流通,风险投资基金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或置押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资金的回笼。但如果操作方法得当,壳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定位在高科技投资控股上,风险投资基金作为A股公司的大股东可以让该上市公司利用帐面资金或配股增发的方式收购基金所投资的企业股权。只要这些企业业绩优良,收购价格合理,这种收购行为既能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变现的机会,同时也能增加上市公司的业绩。但A股借壳的操作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和A股公司的后市操作能力。
六、股权转让/产权交易由于中国特殊的法律政策环境限制,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应该具有实际意义。这类产权交易模式比较适合企业所处行业比较朝阳、企业成长性较好且具有一定盈利规模,但因种种原因不够上市要求和条件、或在二年之内无法尽快上市的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可以通过投资机构自有的渠道完成,如促成不同投资机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收购和兼并部门完成。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国际战略投资人和上市公司愿意收购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以内资方式还是外资方式的股权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现。如被A股公司收购,最好是现金方式,如被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可以是现金与股票的组合,如最近讯龙公司被新浪收购以及邦讯被亚信收购都是很成功的退出案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目前在各大城市如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已经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机构和体系,担负着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构架技术与资本间的桥梁、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职能。利用这一有效运作的产权交易平台,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有机会与
七、管理层回购在接受风险投资之后的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后,管理层回购将是早期风险投资退出的一种选择。同时,由于目前国内管理层通过信托等方式融资渠道的拓宽,在不涉及国有资产前提基础上的管理层回购将越来越盛行。八、清盘对于投资后的企业,如果遇到经营不善、或管理团队发生重大变动、或受到市场和环境的重大不利影响,风险投资机构只能选择清盘的方式以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综上所述,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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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风险资本的方式

1、IPO退出:IPO退出是指风险投资通过风险企业上市而退出的行为;
2、并购退出:并购退出指企业通过并购转让出手中的股权从而退出风险投资;
3、回购退出:回购是指风险企业资本购买股东,导致风险投资者退出风险投资;
4.清算退出:当风险企业无法正常运行,被认定为失败项目时,部分资本可以通过清算收回。
什么是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又称支持初创企业的资本,是指投资潜力大、发展前景广阔的初创企业的资本。它具有成功概率低、风险高、回报高的特点。投资对象往往是一些新兴的中小企业。由于风险投资的属性决定了这种投资行为的风险相对较大,收入无法准确预测,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因此风险资本的参与者往往是银行、金融机构或保险,这些群体可以承担风险,更倾向于高回报。

在创业计划书中风险资本的退出包括

在创业计划书中风险资本的退出包括?回答如下:

风险投资如何退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创业投资退出包括IPO、出售、企业回购、破产清算。


1、IPO。IPO通常是创业投资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最佳方式:首先,可以使创业投资公司持有的几乎不可转让的股份转变为可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变现投资收益,而且在所有的退出方式中,采用IPO退出方式的收益率是最高的,是其他退出方式的几倍甚至是十几倍。

其次,IPO从另一方面表明了资本*市场对该企业生产业绩的认可,同时也是外部投资者衡量创业投资家业绩的标准。最后,通过IPO还可以使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注入一种活力。


2、出售。出售是企业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也是创业投资机构比较看重的退出方式之一。出售分为股份转让和整体出售两种形式,即收购和兼并。股份转让,是指创业投资公司通过非公开市场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战略投资者或其他创业投资机构。

这种退出方式不影响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交易成本较低,手续简便,而且一旦实现交易,通常即可获得现金收益,但是要找到能够受让股权的投资者并不是十分容易,在价格上有时需要做出让步。


3、企业回购。企业回购是指在企业前景不被看好时,投资方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即企业的管理层以现金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买断创业投资机构持有的股份,或由全体员工通过基金(ESOT)来支持股份转让。

企业回购股份的条款一般在签订投资协议时就已经设立,这种方式仍可以保持企业管理层的独立性,但企业进行股份回购时可能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企业找到适当的融资杠杆以解决资金问题是进行回购的前提条件。此种方式适用于企业家有信心且已产生现金流的成熟企业。

4、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创业投资机构在迫不得已情况下所采用的一种退出方式。创业投资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失败的比例相当高。对于创业投资家而言,一旦意识到所投资企业已无发展前途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就果断进行破产清算,也算是一项避免更大损失的权宜之计。

在美国,大约有32%的创业投资采用这种方式退出,通常这种退出方式只能收回原始投资的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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