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和撤职区别
法律分析:1.撤职,是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级别。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撤职是具有惩罚性的。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
第一是性质不同。
撤职是一种纪律处分,是一种典型的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有违法行为等。免职是一种组织处理,是对领导干部职务进行调整的一种组织措施,正常免职另有任用不具有惩罚性,因过错免职暂不任用就具有惩罚性。本次事件中大理市委书记被免职就具有惩罚性。
第二是原因不同。
撤职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而作出的纪律处分。免职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体、年龄、能力、实绩、一般错误等情况,对其职务进行调整的组织措施。
第三是后果不同。
撤职不仅撤去原有的职务,对应的行政级别也会一同撤销,只能享受比原来职务低半级的待遇,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如这次事件中大理市长(正处级)被撤职后,只能享受副处级待遇。一般情况下,免职是正常的人事调动,它的适用范围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原因而引起的免除现任职务。
拓展资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免职也适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现在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撤职是一种纪律处分,是一种典型的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有违法行为等。免职是一种组织处理,是对领导干部职务进行调整的一种组织措施,正常免职另有任用不具有惩罚性,因过错免职暂不任用就具有惩罚性。本次事件中大理市委书记被免职就具有惩罚性。
第二是原因不同。
撤职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而作出的纪律处分。免职是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体、年龄、能力、实绩、一般错误等情况,对其职务进行调整的组织措施。
第三是后果不同。
撤职不仅撤去原有的职务,对应的行政级别也会一同撤销,只能享受比原来职务低半级的待遇,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如这次事件中大理市长(正处级)被撤职后,只能享受副处级待遇。一般情况下,免职是正常的人事调动,它的适用范围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原因而引起的免除现任职务。
拓展资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免职也适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现在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