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付拖欠的债务(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十几年 怎么办)

怎么对付拖欠的债务(一直拖欠借款不还十几年 怎么办)

债务公司怎么追债

讨债公司都是非法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国经贸综合[2000]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公安厅(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据此已对原登记注册的讨债公司作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处理。近年来,随关社会上各类债务纠纷大量增加,一些地区又出现了名目繁多的讨债公司,非法从事讨债活动。有的以经济委托、商务代理、财务咨询等名义登记注册,而实际活动超出注册经营范围,开展讨债业力;有的未经登记注册,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下从事讨债活动。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一般雇请下岗、退休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催讨、死缠硬磨、跟踪或损坏债务人名誉等手段获取报酬;有的甚至以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谋取非法收益。讨债公司的活动不仅干扰了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的一产经营活动家公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危害社会治安、扰乱法律秩序,而且助长了有法不依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作如下规定: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贪污惩处。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申请脂营讨债业务的企业不予核准登记;对打着咨询服务、委托代理等名义从事讨债活动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经登记注册的讨债公司,一经发现,立即坚决予以取缔。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讨债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讨债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国家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的规定及非法讨债活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  
五、企业要依法签约、履约,重合同、守信用,及时归还各种应付款项。对违约产生的经济纠纷,应依照法定程序解决。
二000年六月十五日

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1、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审查,银行对客户情况进行核实,对照银行贷款条件,判别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3、签订借款合同,如果银行对借款申请审查后认为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发放贷款,一般信贷额度充足的情况下银行放款速度会比较快;
5、贷后检查,银行会在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对该笔资金的去向进行调查,看借款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以及借款人的现金流量,经营收入;
6、贷款归还,还清贷款后,办理结清贷款手续。

诉前调查因恶意拖欠资金怎么办

一、对恶意拖欠的债务该怎么办      1、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债权:      (1)、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2)、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3)、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二、合法讨债需具备哪些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也可通过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3年。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追讨债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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