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材料分别如下:
一、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者《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的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如果是公共场所,申请单位要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定,等验收通过后,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过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单位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
5、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行政许可。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办法《卫生许可证》。
二、材料如下: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健康证明复印件;
7、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含图片):
1、随申办app页面,点击放大镜图标进行搜索。
2、搜索进入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项目。
3、办事指南页面,选择所属城市区域。
4、卫生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详情,根据提示进行操作申请。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如下条件:
1、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2、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3、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4、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5、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关于卫生许可证申请,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1、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健康证明复印件;
(7)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2、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二、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
3、受理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4、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资料需要哪些
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