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有哪些规定(银监会个人贷款的规定)

个人可以向银行贷款么

一、个人可以向银行贷款么

个人借贷有哪些规定(银监会个人贷款的规定)

可以的!

二、个人可以去银行贷款么

个人是可以去银行贷款的,各商业银行都开设有个人贷款业务,以满足借款人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需求。
不过个人要想从合银行所提出的贷款条件。而申请贷款的银行不同,贷款条件也可能会有所不同。还有,申请的个人贷款不同,所需的条件也可能会有区别。
不过一般都要求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住证明,还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满足这些基本条件后,在达到银行所提出的一些其他条件,个人就可以去向银行申请贷款了。如信用贷款基本上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了,抵押贷款的话,还需要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拓展资料:一:什么是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按照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借给需要资金的人,并约定还款期限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收入进行良好的个人资信调查。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不同标准划分的贷款业贷款主要包括一般贷款限额、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主要采取票据贴现、信用账户等形式。和透支账户。
二:银行贷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银行贷款有不同的类型。例如:
1、根据还款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根据还款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
3、根据贷款目的或、农业贷款、消费贷款、证券经纪贷款等;
4、根据贷款担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票据贴息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
5、按贷款金额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根据利率协议的不利率贷款等

三、个人可以去银行贷款么

若您持有招行一卡通,招行有开展闪电贷业务。您可登录招行手机银行APP,点“我的→全部→借钱”尝试申请或查看是否获得申请资格(能否获得额度,借款能否成功,均以系统评估结果为准)。

闪电贷申请基本条件:

1、持有招行一卡通;

2、贷款人年龄一般在23岁到60岁之间,年龄加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60岁;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能力,无违法行为,信用良好。

温馨提示:

1、闪电贷放款后会发放现金在指定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正常大宗消费、转账,不得投资、流入股市、房产等方向。

2、闪电贷贷款品种不同额度规定也不同,一般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最终以放款页面显示为准;单笔提款金额最低1千,最高不超过额度金额,并需为1千的整数倍。

3、闪电贷额度内申请借钱放款有两种:

(1)15分钟放款:5-10分钟内自动审批,通过后立即放款,并短信告知

(2)T1日放款:T1日内会有电话来电核实,确认信息后安排放款。如果主动联系三次都没接听,则申请失败,需重新申请。

4、闪电贷建额时会在征信上有条查询记录。如果您只是建额成功、但未提款:在征信中不会有额度记录;后续每提款一笔,在征信中会有一笔的贷款记录。

民间借贷的规定有哪些?

一、 民间借贷 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 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 ,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 合同履行 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 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该怎么去确定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综上所述,国家对 高利贷 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利率在标准范围内的放贷行为,一般是不会构成 刑事犯罪 的,利率的标准需要按照银行的同期利率来进行参考,其他存在诈骗, 绑架 伤害等高利贷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的。

个人民间借贷合法吗?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借贷合意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礁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五)《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1992年8月12日司发通〔1992〕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民间借贷对于缓解国家借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高利贷、纠纷多等问题。为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制止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的需求,公证机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一)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二)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客观: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该批复还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7、高利贷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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