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还清后怎么办
1、送达文书。 民间借贷纠纷 ,在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先送达法律文书。文书包括 立案通知书 , 开庭通知书 、证据材料等。送达文书后需要双方当事人签收,假如一方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不到的话,还可以采用邮寄、留置或公告等送达方式。 2、庭前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把文书送达后,法院的调解员一般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其实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因为这样做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也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升级。 3、开庭审理。假如庭前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接下来就会如期开庭审理该案,该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债权债务关系 是否明确,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庭审中得到解决,通过庭审过程,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得到最后的结果。 4、等待判决。开完庭后,假如双方不愿意调解,或者是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后法官就会根据庭审的情况及时出判决书。当事人双方领到判决书后,就知道是否胜诉了。 5、申请执行。假如败诉的一方不及时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胜诉的一方当事人,在 判决书生效后 ,及时去法院开一份送达证明,然后可以去出判决书的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6、执行终结。胜诉的一方当事人递交了 强制执行申请书 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只要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及时执行,执行程序也可以很快的终结。假如对方没有财产,可能会执行中止。并将对方纳入 失信人名单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一般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间借贷的条件有哪些
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