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八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八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还是存在的,父母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健康成长。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无论作为任何一方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都要满足一些限制性的条件,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是有权力选择要跟随哪一方生活的,一般这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

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事情处理的,财产和抚养权是很重要的,确定子女抚养权遵循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在判决离婚夫妻一方享有抚养权时首先考虑的是哪方抚养孩子对小孩有利。下面是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1

   1、 从孩子情感方面讲

  争取到了抚养权,孩子就会和你一起共同生活,将来孩子成年了,孩子也会和你比较亲。孩子以后看到判决书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会对父母有更深刻的了解。

   2、 从财产上分析

  你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⑴万一将来对方去世,孩子可以继承对方生前的合法财产。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继承过来的财产可以由你来分配。⑵每月对方会支付你一笔抚养费。⑶法律依据:

   (1)《民法总则》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继承法》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定。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抚养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可以制造困难阻止探望。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而言,法官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处境和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虽然,这种照顾可能是给孩子份额,但是,在实体上,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得了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 对孩子应尽的义务

  因为孩子以后主要是和你一起共同生活,你有责任去照顾孩子的生活,教育引导孩子等等。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2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免除;

  二、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2、《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争取到抚养权有什么意义3

   男女双方争取抚养权有哪些优势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婚姻法》第36条及最高院在1993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定了子女归属的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方式

   1、协议确定

  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2、判决确定

  若双方在诉讼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抚养权的归属只有由受诉法院判决确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体是判给女方还是男方,详见下面的论述。

   (三)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四)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

1、我们国家的法律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看孩子是否满2岁,不满2周岁的子女,除了很特殊的情况以外,一般是由妈妈直接抚养。

2、二是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先协商,协议不成,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去综合判断。

判断的原则就是,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说双方的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环境、感情因素,有一方是不是不能再生育或再婚有困难,如果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原则上呢,由经济能力更强的一方抚养,8岁以上的孩子,无论随父还是随母,法院还应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离婚时,法官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的原则是: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得不感叹一下,女性经济独立是多么重要。遇到过一些案件,女方是家庭主妇,为家庭付出很多,但是在离婚时,对方却说女方无工作无收入,条件不好,不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最终把孩子判给对方的情形。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一、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孩子 抚养 权的法律规定,可主要分为以下三大主体:
1.父母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 子女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 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兄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二、关于离婚后的抚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根据实践中的情况,对于独生子女的抚养出现协议轮流抚养的做法,以分享抚养子女的机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确定轮流抚养必须有协议,且必须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
三、协议书规范
甲方(男方):xx 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xx 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xx,男(女),现年x周岁,原由女(男)方xx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xx自 年月日起随男方xx生活,男(女)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女)方xx。
二、乙方xx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男)方对孩子xx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xx一次。
四、女(男)方日后协助男(女)方办理孩子xx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来自网络,本站编辑整理,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请自行分辨。

本文链接:https://www.shbk5.com/falv/85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