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迁户口(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后男方可以把户口迁到女方家吗

结婚后男方可以把户口迁到女方家。
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2、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承诺时限,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落户流程主要是:
1、申请
需要女方户籍派出所同意接受男方的落户申请。
2、提交材料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女方,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审核
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4、办理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综上所述,结婚后男方户口是可以迁到女方的。按照规定,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处的,是可以按照夫妻投靠入户,夫一方或妻一方可以跟随自己的结婚对象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结婚后转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如下:1。个人申请。2。户籍证明。3。村委接收证,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结婚迁户口的程序:一、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二、男女双方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三、审批过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户口迁移,也可以带上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户口迁移。

婚迁户口具体手续:
1。迁出方在本地开户籍证明信;
2。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
4。带上准迁证(两联)和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派出所领迁移证,同时给迁出方销户;
5。带上准迁证、迁移证、和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即可;需重照相办身份证。结婚转户口需要的证件材料:个人申请,即迁出方的个人申请书;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男方村委接收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扰结婚后转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流程:

结婚迁户口(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

2、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最后到要落户的一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流程:

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

2、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到要迁移户口的一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最后到要落户的一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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